為確保民眾所購包裝及盛裝飲用水安全,行政院環保署於本(97)年5月至6月間選定國內21處包裝及盛裝飲用水水源點檢驗,檢測項目包括重金屬14項、農藥13項、揮發性有機物8項及一般性物理化學項目7項,合計42項,檢驗結果均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且大部分重金屬、農藥及揮發性有機物均屬微量,遠低於管制標準。
環保署表示,因縣市環保局檢驗室常受限於儀器設備、人力及預算不足,對包裝及盛裝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50個管制項目中,大多僅能檢測大腸桿菌群密度、濁度、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氨氮等常見不合格項目,較無法完全掌握該水源點水質狀況。該署依據列管水源點之出水量大小及鄰近環境情形,篩選出檢驗地點後由縣(市)環保局採樣送交本署委託環境檢測機構,進行縣市環保局無法檢測的農藥、揮發性有機物、重金屬及其他物理化學等計42個檢測項目,進行檢驗分析等工作,檢測結果將作為相關縣(市)環保局日後執行管制工作的依據。
該署說明,本次檢測的水源點分布於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高雄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及台東縣等10縣。若以取用水源類別區分,取用地面水者3家,而取用地下水者18家;若以販售類別區分,包裝飲用水業者9家,盛裝飲用水業者11家,兼作包裝及盛裝飲用水業者1家。
環保署指出,已將業者資料建檔追蹤,明年仍持續抽驗水源水質,以隨時掌握水源水質狀況,確保民眾健康。該署同時提醒消費者,不要購買水源不明之包盛裝飲用水,如對包裝及盛裝飲用水水源水質若有疑問,可向當地環保局查詢或上該署網站(http://ivy1.epa.gov.tw/drinkwater)查詢安全飲用水等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