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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掩埋場封閉復育工程執行成效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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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98-10-2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

衛生掩埋是垃圾處理方法之一,但掩埋場使用一段年限後即會飽和,為使已飽和的掩埋場能繼續有效利用及管理,環保署積極督促及鼓勵地方政府,在掩埋場停止使用後,研提復育計畫書進行復育工程,部分地理區位適宜的封閉復育場址,更進而補助施作再利用設施,提供民眾日常休憩及運動的場所。自91年迄今,已完成復育265場次,面積356公頃,其中桃園縣龜山鄉、台中縣大肚鄉、彰化縣北斗鎮、台南縣新營市、屏東縣東港鎮等場於復育後闢建為運動場所,頗獲民眾的肯定。

復育工程重點在於掩埋面整體植生綠化,並結合周邊環境改善景觀及減少二次公害。復育過程可分二個階段,第一階段考量掩埋區仍有沉陷及沼氣排放收集問題,以整地、植生綠化及設置二次污染防治設施工程為主;第二階段為待掩埋區達穩定後,更就工程技術、經濟及社會接受度等,詳予規劃為公園、運動場、休憩設施或其他用途,以求土地永續利用。另復育完成後的設施,相關後續管理維護工作亦相當重要,地方政府提報復育計畫時亦需明確交待後續維護管理方式,環保署呼籲全民共同督導地方政府做好本項工作。

垃圾掩埋場從一個令人厭惡,甚至避之唯恐不及的場所,經過有系統的規劃管理,轉變成一片綠蔭盎然,令人心曠神怡的休憩運動場所,使垃圾掩埋場址封閉後創造更多土地利用價值,回饋當地社區,該署將持續推動本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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