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5年核定民眾舉發污染案件共71件,獎勵73位主動舉發污染元兇的民眾,頒給新台幣1千元至16萬元不等的獎勵金,合計頒發獎勵金200萬元。環保署表示,95年度獲獎案件中水污染有38件、非法棄置廢棄物22件、空氣污染5件、噪音4件、海洋污染1件、飲用水污染1件,並有5案污染行為人遭移送法辦,其中1案2位污染行為人已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民眾見義勇為,熱心舉發環保污染案件,除可避免發生重大危害環境事件,共同維護家園環境品質外,亦有機會獲得獎勵獎金。
環保署表示,95年獎勵民眾舉發污染案件中,獲得獎勵獎金10萬元以上且具代表性之案件,包括新竹地區民眾發現污染行為人駕車於道路旁傾倒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溶液),立即聯絡環保局及警察機關處理並前往制止,污染行為人見狀逃逸,該熱心民眾駕車協助進行包抄攔截,除污染行為人依違反廢清法處以36萬元罰鍰外,亦有效避免環境遭受污染。台中地區熱心民眾主動舉發利用空地非法掩埋事業廢棄物的環境污染事件,並提出具體明確事證,經檢調及環保單位相關機關人員查證屬實,全案經轄區地方法院判決,涉案污染行為人共2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及1年2月,有效遏阻該地區掩埋廢棄物造成環境污染擴大情事發生。嘉義地區民眾主動舉發違法油品販賣,經環保局協請調查站、建設局會同前往稽查,當場查獲該處正從事替車輛加油工作,現場扣押沒入加油器具一批、20公秉油櫃一個及汽油3,250公升,並處以100萬元罰鍰,避免地下油行的違法行為,造成環境污染及消防、公共安全的危險。
環保署呼籲民眾於日常生活或至郊外踏青時,多注意周遭之環境,如發現環境污染事件,請即向當地環保局或環保署舉發(全國環保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署網路受理網址:http://ww3.epa.gov.tw/index.html),並提供照片或其他可資佐證資料,經查證屬實者,將有機會獲得1千元至20萬元之檢舉獎金。不過,環保署提醒民眾,檢舉時別忘了留下身分資料;否則,即使查證屬實,如環保局無「檢舉人」資料,亦無法推薦。環保署特別強調,關於推薦獎勵事件之作業,均以密件方式辦理,除舉發人同意公開其身分資料者外,環保機關不會洩漏任何可資辨認舉發人身分之消息或資料,環保署籲請民眾放心的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