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109年2月14日核定「國家環境保護計畫」,本次計畫編撰乃以環境資源部組織範疇為主體,呼應聯合國Agenda 2030永續發展議程並考量國內外環境保護發展趨勢及關鍵議題,規劃短、中、長程執行策略與目標,宣示我國2030年時要努力達成「減碳少災害」「自在好呼吸」「優遊享清水」「垃圾變資源」「森林零損失」「與野共生存」的願景。
國家環境保護計畫係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2款揭示「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及環境基本法所研訂之環境保護策略,整合相關部會,以整體環境生態系統為主軸,提出因應對策及對應機制,並經過專家學者、政府部門、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多次研商凝聚共識。環保署表示計畫分為五大面向,分別為「氣候行動」「環境品質」「自然保育」「綠色經濟」「永續夥伴」,內容包含13項環境議題,並設定關鍵績效指標進行追蹤,以推動國家環境保護工作,保護環境資源與維護生態平衡,未來預計每年定期以環境白皮書或適當管道揭露執行成果,詳細計畫內容詳見環保署網站(https://www.epa.gov.tw/Page/22DB638E6958BC28)。
臺灣身為地球村的一份子,當與世界各國共同維護地球寧靜和諧與互利共生,並使人們居住環境免於遭受污染破壞,致力維持生態體系平衡,追求永續發展,乃是我國長期於環境議題中努力的宗旨。期望藉由本次「國家環境保護計畫」之核定,結合政府部門、企業、團體、民眾的力量,攜手共同推動各項環保行動,相信於2030年我們環境安全得以確保、循環經濟模式得以形塑綠色生活,最終實現人與環境的和諧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