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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表揚102年度整體環保績效、空氣品質維護、水污染防治及推動綠色採購考核優等縣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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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6-2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管考處 ]

環保署為了表揚地方政府對於各項污染防治在工作所做的努力,特於6月26日舉行「102年度環保機關績效考核優等單位頒獎典禮」,頒發獎座及獎金給績優的縣巿政府。環保署長魏國彥除嘉勉地方政府在污染防治工作的辛勞,並期許地方環保機關持績重視此一工作,以維護國人生活品質。

環保署為瞭解各縣巿辦理污染防治工作之成效,依「環保署考核地方環保機績效要點」對地方環保機關進行20分項的考核,經過各項綜合評分結果計有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桃園縣、新竹縣等地方環保局獲評為優等,除了配合本署環境政策推動具顯者成效外,並能依據其地方特色,研提創新作為。

另共同頒發「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績效」、「水污染防治績效」及「推動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等個別獎項。

102年度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績效考核表現特優縣市,計有臺北市、桃園縣、臺中市、臺南市、新竹縣、彰化縣、新竹市、嘉義市及金門縣9個地方環保局,另新北市、高雄市、嘉義縣及屏東縣4個地方環保局榮獲分組表現績優。環保署指出,空氣品質對人體健康不良影響的站日數比率(PSI>100)從83年度的7 %持續改善至102年度的0.96 %,空氣品質趨勢呈現穩健上揚,顯示環保署與地方環保機關積極推動空氣污染防制各項改善措施,全國的空氣品質已有明顯改善。

102年度水污染防治績效考核項目有河川污染整治及海洋污染防治2個面向,河川污染整治績優縣市有新北市、新竹縣及宜蘭縣3縣市特優,臺南市、臺北市、彰化縣、苗栗縣、屏東縣、宜蘭縣、新竹市、花蓮縣及臺東縣9縣市優等;另海洋污染防治績效有新北市、宜蘭縣、澎湖縣、臺南市、金門縣及桃園縣6縣市優等。全國河川嚴重污染河段由90年386.2公里減少至102年134.9公里,102年海域水質重金屬合格率更達100%,全國水環境品質改善明顯。環保署表示,持續與地方政府合作,共同為成就河川清水、親水及打造水環境永續根基而努力。

102年度推動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之績優縣市則包括高雄市、臺南市、嘉義市、苗栗縣、桃園縣、宜蘭縣、彰化縣、臺中市、嘉義縣、臺北市、新竹市、新北市。環保署表示,102年度透過各地方環保機關的協助,全國民間企業與團體綠色採購金額達到95億元,並推廣一般民眾綠色消費金額達501億元,合計民間綠色採購金額596億元,相較101年度352.6億元成長69%。

環保署指出,今日環保績效是由中央與地方擕手共同努力,彼此是夥伴關係,期透過績效考核,激勵環保機關更加努力及提升全國環保施政成果。將持續與地方政府合作,共同為環境永續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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