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5日止公開接受法人、機關、環保公益團體等推薦專家學者擔任環境教育認證審查會第7屆委員,任期自112年7月15日至114年7月14日止,計2年。
依據環保署環境教育認證審查會設置要點第2條規定,環境教育認證審查會設置委員21人,除召集人、副召集人外,有關機關代表5人,由教育部、內政部、經濟部、文化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各指定適當人員1人兼任。另有委員14人,將由環保署就具有環境教育、認證相關學術專長或實務經驗之專家、學者及團體中遴選聘任。本會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5分之2。
受推薦之專家學者須具備環境教育或認證相關學術專長及實務經驗,並符合以下資格之一:
(一)曾任國內大專院校環境教育或認證相關專長領域助理教授(含)以上。
(二)曾任學術研究機構環境教育或認證相關專長領域副研究員(含)以上。
(三)曾任民間團體環境教育或認證相關專長領域,滿6年(含)以上且表現優異者。
(四)長期擔任環境教育志工卓有績效,並獲中央機關獎勵者。
(五)曾任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或教師,且環境教育表現優異並獲中央機關獎勵者。
委員專長分為10項領域,包括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自然保育、公害防治、環境資源管理、文化保存、社區參與、財務及經營管理、法律等類別。
環保署強調,環保署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5日止公開接受外界推薦專家學者,逾期、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環保署將不予受理。環境教育亟需具有各專業領域專長及實務經驗之專家學者參與,歡迎各界踴躍推薦優秀及專業之人才,協助環保署環境教育認證審查業務,確保環境教育專業服務品質,以提供全體國民更專業的服務,達成環境永續發展的目標。
附件: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認證審查會第7屆專家學者委員推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