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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階段垃圾強制分類倒數計時,台北縣舉辦「資源愛回收」環保親子嘉年華大型宣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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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2-1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垃圾強制分類第2階段將自明(95)年1月1日於全國實施,為加強宣導,環保署自即日起將陸續展開全國性的宣導工作,希望民眾能養成排出垃圾前先分3類的好習慣。

為順利推動第2階段垃圾強制分類,環保署積極輔導第2階段實施的縣環保局完成先期準備工作。以台北縣為例,從今(94)年1月起,包括中和、永和、新莊、新店、鶯歌、深坑、三芝及金山共有八鄉鎮市提前示範推動垃圾強制分類,因為準備工作超前,已提前從今(94)年的10月1日起,針對轄內各級學校及公部門,提前執行垃圾強制分類的稽查勸導。

環保署表示,為加強宣導即將上路的新政策,臺北縣舉辦了一系列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的宣導活動,並將於94年12月10日(本周六)上午10點至下午3點在三重的綜合運動場(向日葵廣場)舉辦「資源愛回收-環保親子嘉年華」大型宣導活動,由三重市長李乾龍及台北縣環保局長陳長裕共同主持外,也邀請到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何舜琴處長蒞臨指導,同時還有東森水果家族及台北市立動物園大型動物布偶熱情演出、陪大家一起做環保,活動內容也包括陶土DIY活動教室、環保趣味問答、親子遊戲、社區表演、歡樂園遊會等。

環保署指出,台北縣近年來積極推動資源回收、垃圾減量及廚餘回收等政策之下,雖然人口逐年增加,但今年1-8月的平均每日垃圾清運量已降至每日2,949公噸,預估明年元月開始全面實施強制分類後,全縣垃圾將持續下降,垃圾將可百分之百焚化,無須掩埋處理,故呼籲民眾支持垃圾強制分類政策,達成垃圾減量的目標。

環保署強調,垃圾強制分類第2階段將於95年1月1日全面實施,將全面執行破袋稽查及勸導工作,並先行給予3個月的勸導期,期間若發現有未分類情形,會當場告知分類的方式,再請民眾當場分類或帶回再分類。勸導期以後,民眾如違反分類規定且屢勸不聽執意排出者,將處以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

環保署表示,處罰不是主要目的,而是希望透過宣導及稽查方式促使民眾養成資源回收的好習慣,從源頭減量,達到「全分類、零廢棄」資源循環再利用的優質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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