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國工局今天下午依照10月27日環保署環評委員會決議,將「北宜高速公路工程石碇坪林段通車使用管制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及因應對策」送至環保署,環保署表示,目前正針對書件內容進行核對,預計下週發出核備函,要求交通部切實執行。
北宜高速公路施工期長,雪山隧道迄未完工,交通部依照其職權,對於「石碇坪林段」採取分段式通車,由於牽涉到坪林行控中心專用道管制,引起各界關注。環保署依照環評法進行監督,經蒐集相關資料後,認為交通部所採行之管制措施與當年環評審查結論及交通部原承諾事項不符,因此依據環評法第29條及第18條規定,要求交通部國工局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及因應對策」。經過環評委員二次專案小組審查後,在10月27日提到環評委員會第135次大會討論,做成修正後通過的結論,並要求國工局應該依照委員會結論訂定管制方式,納入定稿,在11月4日前送環保署核備後,切實執行。
環保署表示,環評委員認為開發單位明顯未遵守環評承諾,漠視環境保護的作法,應該加以譴責。環評委員也考慮到在全線通車前﹙僅二至三個月﹚,也應該對於交通部所採的管制方式加以約束,要求其遵行。其中有關經由坪林行控中心專用道進入坪林市區每日最多4000車次的作法,由於計量管控欠缺公權力搭配,環境監測、管制措施有所疏漏,以及對環境影響尚有疑義,應予停止。至於利用已階段通車之路段往返台北--宜蘭,不進入坪林之方式,暫可繼續執行,但應有效防止外來旅客借道進入坪林。公務車及當地居民仍可使用坪林行控中心專用道。
環保署表示,有關交通管制方式屬交通部職權,環保署予以尊重。該署是就環境保護立場進行審查,本案已經環評委員會做成結論,對於今日國工局所送的因應對策,正進行核對確認作業,下週發出核備函,交通部就要切實執行,環保署也會依環評法進行監督。
至於全線通車後坪林行控中心的管制方式,則是後續「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要審查的。這項差異分析報告已經有專案小組初步結論,目前由國工局補充資料中,但歷經本次因應對策審查後,環評委員也進一步要求國工局應邀集相關權益關係人,如坪林鄉民、水庫管理局…等舉辦行政聽證,釐清各界爭議,並納入差異分析報告中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