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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環保署降低電動機車補助款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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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3-3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 環保署三月三十一日提供

為鼓勵民眾購買使用電動機車,環保署已依估告的補助新購電動機車執行要點,核定電動機車的補助金額為每輛一萬三千元至二萬一千元,並自本〈九十〉年一月一日起開始補助,希望民眾能繼續支持這項綠色交通工具,並購買使用,以共同努力來改善國內環境空氣品質。

環保署為推動使用電動機車,改善空氣品質,自八十四年九月起即運用空氣污染防制基金補助民眾購買使用電動機車,至今已超過五年,惟電動機車數量仍僅有一萬餘輛,無法大幅成長,為順利推動使用電動機車,環保署於去〈八十九〉年邀請產官學研各界代表,成立電動機車專案評估小組,就電動機車性能、消費者接受度、發展效益及成本效益進行深入評估檢討。依據該電動機車專案小組評估結果,近年來在電動機車及電池業者的努力下,電動機車性能已逐步提升,且所使用的電池及驅控器等零組件,已由國內產品取代進口產品,不僅成本降低且性能提昇,另電動機車銷售數量已逐漸增加,達初步經濟規模,因此該署依照原「發展電動機車計畫」規劃,及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以公告的補助要點內原訂九十年實施的補助標準,於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公告補助新購電動機車執行要點,據以核定今年電動機車補助金額為每輛一灣三千元至二萬一千元,無刻意壓低補助款情事。

環保署說;於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公告新的補助要點後,及主動通知電動機車業者依該要點規定儘速提送申請補助計畫,俾便核定所產製電動機車的補助金額,為因業者所送資料不全或有誤,因此無法儘速核定補助金額。

推動電動機車,需政府與民間單位通力合作,才能創造政府、業者及民眾三贏的局面,環保署對電動機車將持續推廣,而為提供電動機車購車者更完善的售後服務,電動機車業者已開始對所銷售電動機車及電池提供一年不限里程的保固,並主動對有意願購買電動機車的民眾設置充電設施,解決充電問題,並繼續進行研發,以提高電動機車性能,降低售價,相信在電動機車性能逐漸提昇及業者主動降價並提供更好的售後服務情況下,民眾購買電動機車將更有保障,該署亦再次呼籲民眾繼續支持這項綠色交通工具,以電動機車取代傳統汽油引擎機車作為代步工具,進而改善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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