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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已公告廢止深澳發電廠環評審查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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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
107-10-2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

環保署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於107年10月24日公告廢止深澳發電廠環評審查結論。

環保署表示,經濟部於107年10月19日轉送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廢止「深澳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深澳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第1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暨變更審查結論」審查結論函,依環保署104年7月2日所定之廢止環評審查結論程序,環保署於10月23日上午邀請相關機關至深澳發電廠基地現勘,確認無繼續實施開發行為後,環保署已於今日正式公告廢止深澳發電廠環評審查結論。

未來該土地如仍要進行開發,應依環評法相關規定判認該開發行為是否需實施環評,如符合應實施環評之規定時,則應於環評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才能進行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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