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查緝船舶於我國海域非法排放廢油污水行為,環保署藉由「台美合作計畫」,特別邀請美國6名司法、海巡及環保領域專家,於96年3月6日辦理「防止船舶污染與執法-美國的經驗」研討會,希望藉由成功起訴船舶於美國海域非法排放廢油污水案例之經驗,與國內執行海洋污染防治工作相關機關充分交流,完備國內執法技巧。此外,這次研討會也提供海運相關業者參加機會,以了解美國政府針對防止船舶污染檢查作業方式,以及相關法令規定,避免未來船隻進入美國觸法遭受嚴厲處分。
環保署指出,這次「台美合作計畫」海洋污染防治經驗交流為期1星期,除3月6日於環保署辦理研討會外,3月5日已經於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及交通部基隆港務局各辦理1場研討會,分別向國內司法檢察官及航政機關港口管制人員,介紹美國司法部檢察官及港口國管制官執行防止船舶污染之執法經驗;3月7日至3月9日將於海巡署及高雄港,分享美國海巡署實際查核船舶作業方式,並與國內辦理海洋污染防治司法、海巡、航證及環保等機關,共同登臨油輪、貨櫃輪及散裝貨輪等不同型式船舶,進行相關機關聯合檢查實作訓練,使各機關可熟悉聯合檢查作業模式,提昇各機關共同作業之默契。
環保署表示,為減少台灣海域船舶非法排放廢油污水污染問題,去(95)年即選派15名環保、司法、交通部港務局及海巡署人員,赴美國華盛頓特區及西雅圖市各研習一星期,學習登船檢查污染程序、經驗,並由美方海巡署及環保署人員陪同登船查核船舶應配備污染防治設備及相關紀錄,包括油水分離器、廢污水處理系統、焚化爐等操作及紀錄,確認船舶是否依法做好防止污染工作。今年所辦理相關活動,則是延續合作計畫之工作事項。
環保署進一步補充,海巡署第四海巡隊於今(96)年一月查獲中國籍「偉達8號」貨輪於台南將軍外海非法排放廢油水,就是由當時海巡署選派赴美研習人員啟動檢查機制,於完整蒐證紀錄後將該船扣押進入高雄港,再由環保及航政機關共同據以處分罰鍰,展現赴美研習程成果。
環保署強調,部分船公司或船長有時為節省污染防治設備操作費用,將廢油污水廢棄物直接排放或丟棄於海洋,而且未依規定登載於相關紀錄簿,甚至偽造提供假資料而構成刑事犯罪,因此合作計畫均特別要求司法檢調人員參與,以期未來偵查起訴程序得以順利,確保將惡意非法污染海洋環境者判刑。
由於國際上加強防止船舶污染檢查工作尚在起步階段,而國內交通部港務局雖然有執行港口國管制查驗,海巡署也常常進行登船檢查工作,但因涉及許多國際公約及專業領域,且各機關未密切配合,而有不完備之處。也由於美國目前已有效整合各機關之船舶查驗工作,環保署將持續與美國合作,並檢討國內現況,再與相關機關共同規劃未來防止船舶污染檢查執法工作。
環保署最後指出,所有臨海國家的海洋均相連通,海上任何污染均有可能影響其他國家,因此預防污染發生遠比污染後之應變處理重要,也因為海洋環境是國際共有,我國除了應善盡本身防止污染之義務外,將更積極推動與相鄰國家合作共同防治海洋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