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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德班氣候會議對我政策走向的影響與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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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環保與合作
100-12-14 []

南非德班召開「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17次締約國大會暨京都議定書第7次締約國會議(UNFCCC COP17/CMP7)」已於今年12月11日清晨在各界驚嘆聲中劃下句點,此次德班會議湧入來自全球194個國家,包含政府、觀察員、媒體等約計超過一萬四千位代表齊聚一堂,共商後京都時期減量責任與全球暖化因應對策。全球不同團體對其決議產出正反解讀不一,惟其政治諮商談判最終沒有破局,而達成此次雖不滿意、但尚能接受的結果,不致讓全世界長期投入溫室氣體減量人士10餘年的努力功虧一簣,已是不容易的成就,也堪稱是氣候談判重要的里程碑。

雖然各界大多把焦點集中在關鍵國家談判立場、京都議定書展延與否、納入中國、印度等主要開發中國排放管制等政治層面觀點,但本次南非德班會議通過的決議文繁多且多樣化,共計通過 19項 COP17 決議及 17 項 CMP7 決議,涵蓋未來新回合談判組織與推展時程、國家調適計畫、極端氣候災難衝擊與脆弱度、綠色基金財務機制、能力建構、技術移轉、森林與減少毀林、國家通訊與排放清冊、市場機制(排放交易、清潔發展機制)、碳捕捉封存等多面向專業議題,可說是產出極為豐富且多元,對於氣候公約及議定書的後續推展,並落實歷年重要決議事項,特別是去(2010)年坎昆協議衡平包裹決議內容,都有著深遠且正面的影響。

環保署表示,此次德班會議最重要的產出應該算是,通過設立「強化行動德班平台特設小組(Ad Hoc Working Group on the Durban Platform for Enhanced Action)」於明(2012)年上半年開啟運作,各國同意在公約架構且適用規範所有締約國的條件下,最遲應於2015年第21次締約國大會(COP21)前達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共識產出(可能為protocol、legal instrument or agreed outcome with legal force),並能在2020年正式生效施行,同時於2012年亦將終結自2007年起已歷時4年的峇里行動計畫(Bali Action Plan)談判模式(長期合作行動特設工作組Long-term Cooperative Action, AWG-LCA)。在過去氣候公約談判歷程中較為類似的案例,應屬1995年第一次締約國大會(COP1)通過了「柏林授權(Berlin Mandate)」決議,當時成立特設小組討論,終促成1997年通過「京都議定書」。雖然「德班平台」未來談判期程是否能如期進展、如何在各方政治角力下取得所有締約國共識、如何納入主要開發中國家的減量義務等仍舊充滿不確定性,惟此次難得向前的一步,或許可視為氣候公約或議定書的重生再造工程,也讓各界充滿期待與想像。

其實德班會議的核心要素依然是回到UNFCCC的精神與原則,亦即各國應承擔「共同但差異」的減量責任,並依「最低成本」及「成本有效」的方式進行減量工作,以促進經濟永續發展。不過,歷經近20年的時空演變,排放大國排序與經濟強權角色互換下,讓美國、歐盟、中國、印度等關鍵國家在談判桌上角力更加複雜化。若觀察此次德班會議結果對我政策走向的影響與啟示,大致上可區分為以下三點:

一、新的減量協議影響層面及時程擴大:新協議生效與執行係訂在2020年後,顯見國際氣候談判時程已經安排到10年以後,況且本協議內容將可能涵蓋所有締約國,亦即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均可被納入;一般預計,後續談判工作將更加艱難。不過,國際對於開發中國家減量責任要求的聲浪,將從此更加升高。我國雖因國際政治因素無法成為公約締約國成員,現階段不致須立即承擔減量義務,惟為維繫我產業國際競爭力及促進國家永續發展,我國已主動向國際社會宣示自願減量行動與期程,並爭取實質參與UNFCCC的機會;惟國際談判變數頗高,而我國可著力的空間與時間亦相對拉大,但困難度亦日益升高。另,宜以外國、國際組織或國際媒體角度來重新思考,如何強化我方若加入氣候公約後的優劣分析與國際貢獻,並以實際案例與國際法觀點來描述,據以增強UNFCCC推案的說服力。

二、整合式多軌化的氣候體制形成:未來國際氣候體制,可能是運用單一機制(議定書或協議)來整合不同減量模式。本次結論提及多國政府(涵蓋35個工業化國家)同意從2013年1月1日進入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為儘速釐清,締約國在第二承諾期時會將從現階段「總體經濟目標(economy-wide target)」轉換為「量化排放限制或減量目標」,並在2012年5月1日前提出審閱,此一轉換為提供一新減量目標模式。另,預料非附件一國家(亦即開發中國家)減量責任,在締約國具有共同但程度差異的責任分擔(burden sharing)原則下,雖終將被提出討論,但預料不會比照原有附件一國家(已開發國家)減量目標做法;因此,各國未來在落實不同程度的減量目標成效時,其申報及查核制度將會是公約後續討論的重點。如何落實與國際制度相互接軌的國內可量測、可報告、可查證(MRV)機制,並強化雙邊或多邊的氣候合作機制,亦將是我國接續努力的方向與重點。

三、加強透明及持續性的溫室氣體減量工作:本次會議通過去年墨西哥坎昆會議所通過支持開發中國家套案(package),包括:成立Green Climate Fund,成立一調適委員會協調全球行動,2012年將全面展開技術轉移機制協助開發中國家建立減緩及調適技術等;在此結論中,特別強調透明且持續的重要性。我國未來若要彰顯自身減量績效,國內相關減量工作績效宜有明確紀錄與查核機制,以利對外、對內論述,其中最重要的也是其他國家在與我代表團雙邊會晤時,總會受到特別關切的就是儘速通過「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奠立法制基礎以利政府相關部門依法行政,逐步建構階段性的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機制,並適時導入市場機制,降低減量成本來維繫產業國際競爭力;相對於其他國家加緊創造低碳經濟的步伐,國內能源與產業結構的調整腳步總是跟不上,是該徹底改造行動的時候,否則國內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勢將折損在居高不下的產品碳足跡。

從2009年哥本哈根會議所提非附件一國家適當減緩行動(NAMAs)的創新概念、2010年坎昆會議喊出的綠色氣候基金願景、一直到今(2011)年德班會議所設立的「德班平台」,在在即是要將開發中國家適時引入全球減量行列;然在要將前述願景或理想轉化成為實務的機制與配套建構工程,在本次德班會議的談判過程即充分凸顯其政治複雜度與困難度。例如,大會會議期間,開發中國家批評工業化國家的技術移轉與資金協助,談了20年仍無法落實,目前僅先就透明會計及管理組織架構著眼,仍未觸及繳納義務與分配原則。此外,綠色科技及市場機制仍然是公約面對氣候變遷挑戰不可或缺的兩大要素,此次德班會議同時釋出公約將持續強化碳市場確定性的訊息,讓全球企業界與投資者瞭解,低碳經濟轉型已是不能回頭的路。

環保署表示,今年該署與行政院新聞局合作製作同步在南非德班、臺灣桃園機場及其他國際重要媒體登載的平面廣告文宣,承蒙台灣師範大學林俊良副教授授權引用其發人省思的海報設計得獎作品,其鮮明影像讓人感受到的正是在面對氣候變遷艱鉅挑戰的時刻,「同舟共濟」是我們共同的寫照,雖然氣候諮商談判桌上涉及國家競爭及政治折衝角力爭奪,但請不要忘記「Global Warning: We Sink or Swim Toge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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