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環保署不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或未將專案小組審議完成之案件排入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環保署澄清絕無此事。
環保署表示,依照目前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運作,開發單位所送的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等,會先組成專案小組召開初審會,獲致結論後,再提該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簡稱大會)核定或討論。惟目前許多專案小組完成審查之案件,皆因要求於提送大會前,須先送經委員或專家學者確認,故仍須待開發單位補送資料,經過確認後方可提報大會審議。故環保署有時未每月召開大會,係因案件未完成確認,致未有足夠案件召開大會進行審議。
依環保署統計,目前已經專案小組完成審查案件共計30件,其中僅7件可提96年6月15日第151次大會審議。有關外界關心之台塑煉鋼廠案,環保署已函請台鋼公司於96年5月31日前檢送資料俾供提會討論,惟目前台鋼公司依行政程序法申請部分委員迴避,依法環保署應完成相關程序才可進行後續行政處置,故目前環保署正積極處理,將於下週召開法規委員會討論,釐清確認。至於彰工火力電廠案,因經濟部於96年6月8日來函撒回本案,故本案已取消,不需提大會討論。至於其他重大環評案件,如國光石化、蘇花高等案,目前皆尚在專案小組審議階段,無法提大會審議。
環保署指出,目前尚有19案經專案小組完成審查之環評案件,須待確認後提會,為加速環評審查、提升效率,環保署將請開發單位依專案小組委員審查意見儘速補正資料,並請環評委員積極完成確認程序,俾使環評案件能儘速提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