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迫切改善河川水質,削減污染量,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91年起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現地處理,目前國內已完成25處工程,面積自0.02至120公頃,處理水量自20至50,000 CMD,處理水來源為生活污水或河川水,期在下水道建設完成前,先應急處理,以減低污染量,並落實環境保育之目的。
環保署表示,目前已完成之現地處理工法中,有部分工程設計,是符合生態工法,如原生植栽的選擇、不干擾動植物之棲息等原則,以增加生態效益;但有部分工程設計效果亦不甚理想,如土壤介質選擇、排水管路之設計等。環保署表示,今後當加強第一線執行人員的能力。
為使生態工法技術更為純熟,避免發生誤用生態工法,環保署已多次邀集地方政府及規劃、設計、監造、施工人員,辦理生態工法/現地處理工法的案例檢討評估。本年10月11日環保署將再辦理「河川水質淨化工法案例評估討論會」,持續加強教育第一線執行人員。
環保署表示,生態工法即為心態工法,在人為須要條件下,工程設計能考量生態效益、景觀因素,融入當地環境,但並非揚棄環工的去污原理,水利的水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