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推廣可重複使用的環保購物袋,已針對第二批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包含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超級市場業、連鎖便利商店業、連鎖速食店及有店面的餐飲業)訂定環保袋製作補助辦法,自九十一年九月一日起至九十一年十月卅一日止,上述限制使用對象可提出計畫向環保署申請補助製作環保袋,每一計畫補助最高可達新臺幣貳拾萬元,且以不超過該計畫總製作經費百分之廿為限。
環保署表示,將以收件時間先後作為補助的順序,總數新臺幣伍佰萬元額度用磬時,即停止補助。製作的環保袋應考量可多次重複使用、外型美觀大方、容量大好收納、防水好清洗、不易損壞、製作成本低、方便外出隨身好攜帶、有環保再利用價值等特性,並應於袋面上適當位置標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字樣及環保署署徽,且不得販售。
為提倡簡樸生活,環保署希望能逐步改變民眾拋棄型的消費型態,除了推動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政策,並希望透過此一補助辦法做為政策推動的配套措施,以經費補助方式鼓勵有心響應環保政策的業者,從減少購物用塑膠袋的使用開始,減輕環境負擔,提昇國民生活環境品質。
環保署強調,其實只要可以重複使用的袋子民眾都可以拿來使用,像是家中現有的塑膠袋、紙袋、菜籃等,都可以使用。環保署限制使用政策是希望商家不再免費提供塑膠袋給民眾,讓民眾「養成」自備購物袋的習慣。有關「推廣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限制使用第二批管制對象製作環保袋補助要點」可至環保署網站www.epa.gov.tw查詢。此外,為鼓勵大家使用環保袋,環保署已將環保袋樣式的製作版權開放,歡迎外界參考製作,以達到推廣效果。
另環保署亦提醒民眾,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第一批限制使用將自十月一日起實施,屆時公家機關的餐廳、福利社等機構將不再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請民眾配合使用可重複清洗之餐具。而為使第一批限制使用對象確實瞭解限制使用實施方式,各環保局自八月起即至各公家機關的餐廳、福利社等發送海報貼紙等宣導資料,並說明政策實施方式。另環保署表示,為使第一批限制使用對象有所緩衝,實施首週十月一日至七日為勸導週,違規者先予以勸導改善,自十月八日起違規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罰款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