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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擾鄰開罰 全國同步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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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0-0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 ]

台灣地狹人稠、人口密度高,且普遍存在住商混、工商混合情形,造成娛樂場所、營業場所、工廠、營建工程及冷卻水塔、抽排風機、空調系統等設施產生之噪音,嚴重影響環境安寧,使得民眾噪音陳情案件不斷。

依環保署統計各類陳情案件中以噪音陳情比例最高,噪音陳情案中又以娛樂營業場所所佔37%為最多,且多集中於都市區,為落實噪音源之稽查管制,環保署於10月1日起實施為期2個月「全國噪音大執法」,將針對近2年內列管或多次陳情噪音案件暨無法量測或未發現噪音源之陳情案,主動進行稽查,並對檢測不符合管制標準案件於改善期限內,不定期進行稽查。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表示:自94年7月1日起娛樂場所及營業場所之冷卻水塔、抽排風機、空調系統等設施所產生之低頻噪音已納入管制,且南部七縣市環保局針對機關、住宅及學校等非娛樂營業場所之冷卻水塔、發電機及空調系統等設施所產生之噪音,亦均公告列入管制,環保署呼籲工廠、營建工程、娛樂營業場所、學校、機關或住家等應注意環境音量之管控,對於老舊易產生噪音之設施,應即檢修或汰換,以免驚擾四鄰又受罰,如有超過噪音管制標準且經限期改善後仍未符合管制標準者,將處罰鍰金額從新台幣3000元到30000元,並得按日連續處罰或令其停工停業。民眾如有噪音的困擾,請撥電話0800066666通報,該署將即派員前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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