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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高施工造成人車灰頭土臉 環保署維護品質開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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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7-2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 ]

中山高速公路員林至高雄段拓寬工程,近來屢遭用路人反映新營至新市路段施工時引起大量塵土飛楊,影響行車視線及造成空氣污染,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表示已嚴查該工程施工之空氣污染情形,強力稽查其相關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並已對工程業主及施工單位陸續開出多張罰單,最近乙次是7月8日於新營路段開出。

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表示,中山高速公路員林至高雄段拓寬工程係大型公共工程,屬1級營建工程,施工期間之相關空氣污染防制是否落實,攸關工程所在地之區域空氣品質狀況,稽查發現該工程新營至新市路段目前採全面式開挖施工,裸露面積過大,工地出入口多,又未落實車行路徑、裸露地表的防塵措施及圍籬、工地出入口洗車設施設置等,單以水車往返灑水防制揚塵,在炎炎夏日裡,根本無法達到污染防制效果,難怪用路人不斷反映其施工產生明顯粉塵及懸浮微粒,該大隊已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多次告發工程業主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及各區段施工單位,並督請台南縣環保局加強查察責成改善。

營建工程懸浮微粒排放量約佔台灣地區懸浮微粒總量的60~70%,該大隊認為營建業主若能確實設置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將可大幅減少空氣污染物之產生,故呼籲營建業主及工程單位,勿以受限工地狹小、施工進度無法配合防制設施等理由搪塞,應善盡維護環境之責任,一旦遭取締告發,營建業主及施工單位最高可處以100萬元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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