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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與經濟部持續督促國(公)營事業空氣污染物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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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8-12-1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環保署與經濟部自104年起推動國(公)營事業空氣污染減量工作,在推動電廠減煤增氣及既有燃煤機組加裝濕式靜電集塵器、改善粉煤機、更新排煙脫硫設備及改善觸媒脫硝設備等措施下,107年國(公)營事業總空氣污染物排放較105年減量已達18.2%,目前國(公)營事業相關空氣污染改善工程均已啟動,預估陸續於109年至113年間完成後,總空氣污染物減量可達到49.2%。此外,為全面減少我國工廠排放空氣污染物及維護空氣品質,環保署亦持續推動加嚴排放標準等各項空氣污染物管制策略,依我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申報情形分析,總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已由 105年之32.3萬公噸降至107年之27.1萬公噸,減量比例達16%。

環保署表示,各國(公)營事業在本署與經濟部積極督促改善下,相較於105年之排放情形,台中火力電廠於107年減量達24.2%,預估於113年空氣污染改善工程完成後,減量可達71.3%,而配合進行減煤增氣措施後,未來現有4部燃煤機組將轉為備用,推估至114年2部燃氣機組上線後,全廠空氣污染物排放減量可達78%;興達電廠於107年減量達25.2%,預估於110年空氣污染改善工程完成後,減量可達34%,配合進行減煤增氣措及燃煤機組除役轉為備用後,推估至117年全廠空氣污染物排放減量可達90%;中鋼公司於107年減量達14.8%,預估於109年空氣污染改善工程完成後,減量可達37.9%,賡續進行加熱爐設備改造、增設燒結礦自動化封閉式建築、熱軋鋼帶工場加熱爐設備更新、第一轉爐工場集塵設備更新及燒結增設脫硫設備等空污改善,此外,一、二階煉焦爐汰舊換新及增設乾式淬火設備先期工程正加速進行中。

空氣污染防制工作為政府最重要的任務之一,環保署除於107年8月1日修正空污法外,亦持續依行政院於106年12月21日通過之「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推動落實,舉凡國營事業及大型企業空污減量、工商業鍋爐改善等各項工作已展現初步成效,現刻草擬109~112年「空氣污染防制方案」,初步研擬固定污染源管制、移動污染源管制、逸散污染源管制以及政策輔助工具等4大面向計26項推動措施,以降低各項污染物排放,環保署與各界將為防制空氣污染改善空氣品質持續努力,進而達到112年PM2.5全國年平均濃度降低至15μg/m3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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