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日前接獲加拿大籍熱心民眾以電子信函反映臺北縣鶯歌鎮高職西街旁邊圳溝遭五顏六色之不明廢水污染,經該署責成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查處,北區環境督察大隊亦迅即派員全面搜尋該地區不明污染源,已分別查獲主要污染源並依法管制處分,該署並上網致函該外籍民眾感謝其熱心與關心環保業務。
環保署表示,外籍友人陳情地點位於臺北縣、桃園縣交界之鶯歌鎮與八德市公墓旁邊,巷弄彎曲偏僻隱蔽,工商廠場雜處,而溝渠水體承受之廢污水又係間歇性排放,不易鑑別污染來源。經該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全面訪尋而查獲一家染整工廠及一家紙業工廠,未領有廢水排放許可證而間歇性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不符合放流水標準,且該染整工廠涉嫌埋設暗管偷排廢水,該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4條)規定,該署已函請臺北縣政府依法處分,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可裁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及移除暗管;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時,將按日連續處罰,如情節重大時,得命其停工或停業。
環保署強調,關心環境無國界之分,任何僥倖利用假日、夜間或以暗管伺機非法排放廢污水而破壞環境之事業廠場,環保主管機關必定依法查處加強管制,該署呼籲全民攜手打擊非法,遏止環境污染,共同創造美麗的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