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桃園濱海特有生態地形「藻礁」,環保署於去(101)年4月訂定「桃園藻礁污染源督察管制計劃」,與桃園縣政府環保局針對桃園縣6條主要河川流域之列管污染源326家,強力稽查及深度查核,促使污染源有效改善及降低污染,維護桃園河川與海域。
環保署表示,去(101)年該署與桃園縣政府環保局執行該管制計劃,合計稽查481家次,告發161家次,違規比率33.5 %,其中有7家工廠遭告發並停工改善。另外,每週定期於各河川出海口採溪水測定pH、水溫、導電度、化學需氧量(COD),監控河川水質變化,適時檢討修正稽查管制策略。由101年1~10月老街溪、南崁溪水質監測結果,比較100年同時期明顯改善,原來嚴重污染河段(老街溪6.1%及南崁溪24.9%)均已提升為中度污染程度,未(稍)受污染或輕度污染河段相對增加。另外小飯壢溪、觀音溪、大堀溪及新屋溪4條河川水質亦逐漸呈現穩定,惟小飯壢溪及觀音溪化學需氧量(COD)偶有變動及偏高,將依其上游特性加強稽查可疑之污染源。
環保署表示,該署與桃園縣政府環保局為執行本計畫,有積極突破性的作為:
(一)為遏止業者於夜間、假日等離峰時段偷排廢水,桃園縣政府環保局訂定「桃園縣污染熱區夜間稽查管制計畫」(簡稱貓頭鷹專案),主動針對桃園縣工業區內高風險事業及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增派人力加強稽查。
(二)為提昇水污染案件查處時效,桃園縣政府環保局訂定「天羅地網計畫」,選定重要河段試辦建置河川污染監測預警系統(天羅-監視器、地網-水質自動連續監測器),藉由手機簡訊傳輸,即時監控河川水質,若有異常,稽查人員可於第一時間前往現場查察、蒐證,即時查處。
(三)環保署實施專案深度查核計畫,查獲多家事業產生廢水未經處理先行貯存於隱密貯槽,再利用夜間由放流口排放,或抽取地下水稀釋偷排等。此類所查獲的違法犯罪樣態,該署101年11月12日發布命令,廢(污)水經許可登記之處理單元(流程)排放,惟許可登記之處理單元部分或全部未開機操作或未填加足量藥劑,或廢(污)水未經處理,藉由稀釋廢(污)水方式排放,為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8款所稱嚴重影響附近地區水體品質之行為。
環保署表示,感謝許多環保團體、河川巡守隊志義工以及地方熱心人士之建言與協助,促使管制順利推展。今(102)年環保署及桃園縣政府環保局將攜手合作繼續打擊不法,呼籲事業能妥善處理廢水,環保團體及民眾勇於檢舉不法,共同維護桃園藻礁生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