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26)日召開環評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審查台電公司所提「彰工火力第一、二號機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為使各界意見能充分表達,今天會議中並未限制申請列席表達意見單位的發言時間,該會議經過3個多小時討論,雖未獲致具體共識,但會中仍作成結論,請開發單位依專案小組委員、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意見補充、修正後再審。
本次會議請開發單位補正資料的重點包括:應補充台電公司配合節能減碳的措施、空污模式應用與驗證,並補充評估對酪農業、白海豚、候鳥的影響,檢討以卡車運煤方式及用水問題,此外,對於中部空品區有多項空氣污染物已超過空氣品質標準,應研提因應對策;另作成附帶建議,有關涉及環評法第13條之1法令爭議部分,請本署另案處理,還有能源局9612案的評估已經不適合目前的局勢,請開發單位考慮低碳或非碳的替代能源。
關於會中環保團體關心台電公司96年撤回彰工火力發電廠,又另以新案送審的適法性,環保署表示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3條之 1規定,係規範主管機關主動要求開發單位補正資料時之規定,其他不是主管機關要求補正資料之期間,開發單位申請撤案之問題,本署於96年6月22日召開法規委員會已有充分討論,認為「撤回」是開發單位公法上的權利,若無法律依據不應限制其行使,其行使撤回之權利,無須經環保主管機關同意始生效力,亦無庸提大會討論,惟開發案件一經撤回,日後倘另提出申請,應視為新案重新審理。假如外界仍有不同看法,環保署願意整理各方意見後再報請法務部協助解釋。
環保署強調一定會以公正、公平、公開之立場審慎審查本案,未來希望能在環境保護與用電安全間尋求一個平衡點,以創造雙贏之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