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防杜柴油車可能使用地下油行的非法油品造成空氣污染情形,93年起加強執行「非法油品稽查專案-道路攔檢作業」,統計一年執行稽查結果,在中部苗栗至嘉義八個縣市地區重要路段共攔檢採集1103件柴油車輛之油品中,其中就有271件樣品硫含量超過「車用汽柴油成分及性能管制標準」,不合格率高達24.56%,而在砂石場密集路段執行攔檢採集到的樣品不合格率更有明顯偏高情形,顯見國內砂石車使用非法柴油情形仍相當嚴重。
環保署表示,為管制非法油品流用,影響空氣品質,93年起中區環境督察大隊開始加強執行道路攔檢計畫,每月會不定期選定「重點路段」或港區附近,會同內政部警政署環保警察隊第二中隊進行稽查取締作業,統計去年一年共採集了1103件樣品帶回或請縣市環保局檢驗,其中有271件佔約四分之一的樣品,硫含量高於「車用汽柴油成分及性能管制標準」中柴油成分規範0.035wt%規定,且在部分縣(市)砂石場密集之外環道路所採樣品不合格率更有高達近4成情形,顯示砂石車使用非法油品情形相當嚴重。分析非法油品主要來源可能為漁船用油流用,針對目前主管機關農委會對漁船用油的補貼政策暫不會調降或停止,及末端道路攔檢採油檢測結果,硫含量不合格率仍屬偏高情形下,為防止空氣污染問題,今(94)年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仍將持續加強執行該項稽查管制工作。
環保署同時表示,94年1月1日起車用柴油成分有更嚴格的管制標準,硫含量已由原本不得超過0.035wt%加嚴為不得超過50ppmw,車主倘使用地下油行油品,一旦經攔檢採樣檢驗一定無法符合規定,將被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規定告發處分,最高可處新台幣10萬元罰款,環保署除請各車主不要貪圖小利以免得不償失外,也再次呼籲大家,一起為維護我們的地球環境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