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追查臺中縣大突寮段三十三筆受污染農田之可能污染源,環保署訂定「臺中縣大里市大突寮段農田之灌溉污染源聯合稽查專案計畫」,鎖定七十一家高污染業別之事業單位,結合地方環保、水利單位人力,經年餘監控稽查四八一廠次,採水樣九十六件、告發處分三十九家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業者、勒令一家停工,及將違法情節重大涉刑責之二家電鍍廠函送地檢署偵辦後,現由大突寮段八處監測點監測之水質含重金屬鎳、鉻、銅等數值,已能符合臺灣省灌溉用水水質標準,顯示勤查重罰之稽查政策已見成效,污染情形已獲明顯改善。
中區環境督察大隊黃輝源大隊長表示,九十二年三月間環保署調查臺中縣大里市大突寮段農田含重金屬情形,發現有三十三筆遭受鎳、鉻、銅等不同程度之污染,已由臺中縣政府公告為受污染農地污染控制場址,並正進行污染改善,亦於本年度針對大突寮農地進行擴大調查。分析原因可能與引用大突寮圳及詹厝園圳二條灌溉水質有關,為防杜污染擴大及督促業者妥善操作污染防治設施,特依該地段之污染源特性訂定稽查管制計畫,包括全面清查污染源、實施分級管制措施、執行灌溉渠道水質採樣檢測與分析、阻斷可疑污染源及定期檢討執行成效等四階段五大具體作法。執行期間共召開四次工作檢討會,檢討調整各階段稽查管制策略,在經參與該項稽查計畫相關單位、人員之努力後,原不願妥善處理廢水,或利用假日、夜間、暗管偷排廢水情形已漸少查獲,二條受重金屬污染之灌溉水圳,現監測數值也已都能符合標準。
黃輝源大隊長同時指出,目前大突寮地區仍未實施灌排分離,致使灌溉渠道水質仍有受事業廢水及民生污水等污染之虞,故除環保機關持續稽查,督促事業妥善操作污染防治設備,確保排放水質符合放流水標準外,灌排分離可能也是治本的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