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落實限制使用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政策,今(9/27)日於全國各地展開大執法行動。依據統計,各地方環保局於今日共計稽查1,685家管制對象,其中有52家遭開立警告單;另環保署三區環境督察大隊則共稽查304家,其中發現83家違規,將移給各地方環保局查處係第一次違反或已是第二次違反,俾開立警告單或處分書。
依據環保署限制使用政策的規定,公部門、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以及有提供座位的有店面餐飲業等管制對象,不得提供厚度未達0.06公釐的購物用塑膠袋,至於厚度達0.06公釐以上的購物用塑膠袋則不得免費提供;此外,管制對象也不能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環保署表示,第一次違規的商家,將予警告,但是已經被開過警告單的商家,若再次發現違規則將直接告發處分,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經限期改善而未完成者,將會按日連續處罰。
環保署表示,此批大執法行動將持續至今(93)年年底,各地方環保局每個月將以稽查轄內20%列管對象數量的進度持續執行,而環保署三區督察大隊則每個月會分別稽查100家列管對象,以實際稽查行動落實執行限塑政策;環保署呼籲,請受管制對象確實遵守規定,不要心存僥倖,罰鍰額度雖不是相當高,但若不改善仍可按日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