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於9月22日召開第134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邀請環評委員、專家學者、環保團體及相關機關進行討論「彰工火力第一、二號機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決議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計劃於彰化縣彰濱工業區崙尾西區範圍內,規劃設置2部每部80萬瓩,共160萬瓩燃煤火力發電機組,佔地面積152公頃。經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決議:「本案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其理由如下:
一、應就整體發電系統,提出具體二氧化碳排放短、中、長期管理削減策略。
二、應評估台中、雲林地區已有眾多燃煤火力發電機組及其他污染源,增加彰工火力發電廠後之空氣污染累積效應及健康風險效應。
三、應加強與鄰近居民、民間意見領袖及地方政府之溝通,以降低疑慮。
四、應再評估採用天然氣發電或綠色能源及其他替代方案之可行性。
五、應補充評估衍生性空氣污染物之影響。
六、應再補充周邊生態調查及評估。
七、應補充評估比較不同冷卻系統之影響。
八、應提供每月基載之數據。
九、應提供發電成本之比較。
十、應提出營運後5%二氧化硫排放對建築物及古蹟的影響。
本案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程序包括開發單位應辦理之公眾參與、環保署辦理之範疇界定會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現勘及公聽會、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審查等。環保署強調,環評審查委員在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將本於權責及專業,針對上述溫室氣體排放及各項環境因素,審慎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