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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肚溪口遭棄置爐渣等廢棄物 將進行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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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
100-08-2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污基管會 ]

回應苦勞網100年8月22日「大肚溪口野生動物保護區有毒事業廢棄物 恐龍單位(環保署、水利署、農委會),推拖半年原封不動」案,有關廢棄物清理進度,大肚溪土地管理人經濟部水利署所提送之「烏溪西濱快速道路162K沿岸0.99公頃有害事業廢棄物緊急清除暫置計畫」已於8月15日經彰化縣環境保護局同意備查,將儘速展開進行廢棄物之移除作業,預計以3個月可完成移除。

農委會將大肚溪口劃為魚類之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也是海鳥之野生動物保護區,環保署為確認該區域之農漁畜產品是否遭受污染,已緊急進行應變調查,採集河中魚及螃蟹等生物體,及溪口河川公地上之已種植食用作物之土地土壤,分析結果重金屬與戴奧辛含量皆符合相關管制標準。另該區域歷年之河川水質測值遠低於「保護人體環境相關環境基準」。

環保署表示基於土地管理人水利署及公路總局並未不作為,又基於河川防汛及橋樑安全,此案除了依據廢棄物清理法清理爐渣外,亦啟動土污基金辦理上述緊急調查,調查結果生物體與土壤皆符合相關標準,暫無人體健康危害之疑慮,故由土地管理人辦理相關清除處理作業,尚無代為執行之必要,環保署已與水利署、農委會、衛生署分別多次協商,並提供彰化縣環保局必要之協助。

環保署並表示,後續將依「國有或公有土地遭棄置廢棄物之清理參考作業程序」辦理相關廢棄物清理事宜,並加強該區域之環境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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