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二年度環保署所執行的五十一座次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檢測,主要目的是為了建立我國戴奧辛排放清冊資料庫,所以針對十四種不同行業別進行檢測,以確實掌握國內戴奧辛的排放現況。
環保署表示為加強廢棄物焚化爐的管理,業已於八十九年十月十一日訂定發布「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以管制中小型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情形,依規定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應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符合每立方公尺○‧五奈克標準值。
有關九十二年度所進行的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檢測數值差異頗大,惟當時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標準尚未生效,故該檢測數據僅能作為建立排放資料庫及地方環保機關輔導業者改善的參考依據。
針對戴奧辛排放值較高的小型廢棄物焚化爐,環保署已輔導業者進行改善,期督促業者於法規生效後符合排放標準之規定。自本(九十三)年度起,地方環保局執行轄區內戴奧辛稽查檢測計畫,並要求若有不符標準的情事,將依法處分。
環保署強調未來戴奧辛管制工作,除已發布實施的戴奧辛排放標準持續進行例行性定期檢測及稽查檢測外,未來亦可能將排放量較大的污染源納入管制,以確實落實戴奧辛管制工作,免除社會大眾對戴奧辛的疑慮,並使其對環境的危害性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