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近日國內各界關心日本海嘯引起的福島核安事件,對我國整體能源政策之衝擊,及今(3月20日)日國內民間團體「反核四遊行」的訴求,環保署表示,將藉經濟部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於日前提出「能源發展綱領政策評估說明書」,環保署環評委員會正進行的政策環評審查程序,擴大參與,辦理公聽會。並邀請關心能源政策議題的各界,推薦其所信任專家,就公聽會中出現的各項爭議性議題,分別召開專家會議,作為溝通共識平台,進行我國能源發展政策爭議中,相關科學技術事實澄清的專業討論。藉此程序獲得相關科技與成本效益評估的事實或不確定性程度的專業共識,將納入政策環評說明書,作為能源發展政策決策者決策的重要參據。
環保署表示,針對經濟部所送「能源發展綱領政策評估說明書」已於今年2月14日及24日召開2次公聽會,彙集各界意見供經濟部修正及補件參考。鑑於經濟部提出之2011~2020年能源策略方案,均以「達成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及天然氣最大合理使用量」之條件規劃,而目前所提出兩項替代方案的差異僅在於核能是否正常除役,近日日本福島核電廠危機事件發生,已再度引起各界對核能應用的疑慮,並凸顯前兩次公聽會發言中,各界關心能源發展政策在「能源配比規劃」、「能源密集度降低策略」、「能源效率提升策略」、「再生能源發展策略」、「碳捕捉和封存(CCS)策略」等議題的重要性,需進一步澄清其相關科技與成本效益的論證。環保署將就上述各項議題及後續各界建議之其他議題分別召開專家會議,由爭議各方推薦其所信任專家,進行專業討論,該署表示,藉政策環評提供能源發展政策的決策溝通平台,以便民眾、團體、專家及政府就能源發展政策據以決策有關的科技與事實方面,形成共識。
依據經濟部「能源發展綱領政策評估說明書」中陳現的資料,2009年電廠之發電裝置容量為47,985百萬瓦,其中燃氣佔30.6%、燃煤佔24.8%、汽電共生佔14.6%、核能佔10.7%、燃油佔7.5%、再生能源佔6.4%、抽蓄水力佔5.4%。如以2009年電廠之發電量為229,694百萬度來分析,其中燃煤佔38.4%、燃氣佔20.1%、核能佔18.1%、汽電共生佔15.8%、再生能源佔3.5%、燃油佔2.7%、抽蓄水力佔1.4%。
因能源配比或發電的能源種類與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及發電成本有密切關係,而與電價息息相關。如快速提高再生能源的配比將可使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降低,但電價需要提高才能反映成本;如增加核能發電配比,雖然可以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卻會增加核能安全及輻射外洩的疑慮;如增加燃煤發電,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會增加,無法達到未來我國的國家減碳目標。因此,如何決定我國未來2020年甚至到2050年的能源配比非常重要,有很多不同的選項,需要建立一個專業溝通平台,讓爭議各方推薦其所信任專家,進行專業討論以形成共識後,將相關科技與成本效益評估的事實或不確定性程度的事實,納入我國能源發展綱領環評說明書,以作為未來我國能源發展政策的決策依據。環保署表示未來能源政策應更有國際觀及全方位考量,以因應環境保護與產業發展之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