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資源回收技術創新的好點子嗎?凡是公私立大學、具研究發展能力的財團法人以及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者,如果有回收技術創新的好方法、好構想,請把握機會在10月7日前向環保署提出創新研發補助計畫的申請,將有機會獲得補助經費,每項計畫最高新臺幣200萬元。
環保署表示,自即日起至10月7日下午5時止受理103年「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本年度徵求補助計畫的重點以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技術實廠試驗為優先,尤其是有害物質回收(去除)的技術、回收物質的再利用。其次,則是將回收物質中有害成分無害化處理的方法與技術、複合材質處理與資源化的技術,另外低能耗回收處理設備或制度、基金管理與業者自主回收制度選擇與轉換方法的研發,也是103年度徵求計畫的重點範圍。
環保署公告的應回收廢棄物包括車輛、輪胎、鉛蓄電池、容器、家電、資訊物品、照明光源及乾電池等。隨著時代變遷,產品製造及材料使用也不時的推陳出新,造成廢棄時回收處理上的挑戰及問題。為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技術與管理也能有滾動式的成長,環保署自101年度起,開始以公開徵求的方式,補助辦理創新研發計畫。101年度補助15件計畫,獲得從「基礎研發」至「商業化產品」等多樣化的成果,並有5項專利申請、2件技術移轉、6件衍生產學合作案與2篇論文發表。102年度共補助17件計畫,無論在培養研發量能、增加物質回收、開拓更高質或高價的再利用產品上,皆為推動資源永續循環利用的多元助力。
103年度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公開徵求申請須知與相關文件及申請表格,可至環保署資源回收網活動連結處下載(http://recycle.epa.gov.tw)。
附件檔案:
1.應回收廢棄物係指:「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物品或其容器,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之物品或其容器。
2.103年度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公開徵求申請須知
3.申請須知附件1:申請書
4.申請須知附件2~6:計畫書(封面)、預定進度及查核點、經費需求表、申請文件檢查/審查表、證件封
5.申請須知附件7:契約書(草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