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南投縣草屯掩埋場垃圾堆置及縣內垃圾處理問題,環保署表示除將持續給予協助外,也請南投縣政府充分運用縣內既有掩埋場空間,並加速建置自主處理設施。
環保署表示,垃圾處理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條規定屬地方環保局權責,環保署多年來協助南投縣將垃圾調度到有焚化廠縣市處理,近三年環保署補助南投縣政府總計達2.1億元辦理垃圾轉運、打包篩分及掩埋場改善等工作。另外配合水利署鳥嘴潭人工湖工程也向行政院爭取3億元經費,辦理草屯掩埋場垃圾移除作業。
環保署表示,去年已補助南投縣辦理垃圾篩分打包4萬噸,將高熱值的垃圾篩出,以備將來可以做為輔助燃料用途,減少對焚化廠的倚賴。近期也再將補助縣府1,000萬元,針對堆置垃圾的掩埋場做好整理整頓工作,以避免影響周遭環境。
環保署表示,南投縣轄內掩埋場其實還有容量,南投縣應充分運用。另縣府規劃籌設綠能中心計畫或縣長對外表示將興建熱處理設施,請加速設置,環保署會給予必要之協助。
環保署最後強調,南投縣垃圾問題,中央歷年已提供相當多的協助,長期而言,地方政府應加速籌建自主的處理設施,同時加強民眾宣導,落實資源回收垃圾減量,減少垃圾處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