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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棄物流向不明?環保署表示已有效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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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4-0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有關立法委員徐中雄今天上午表示,感染性事業廢棄物控管不佳,將近四成無法清楚交代流向,要求政府提出對策。環保署表示,該署對於醫療院所產生的感染性事業廢棄物一向列為重點項目管理,凡許可病床數達五十床以上的醫院,都必須依規定以網路申報廢棄物產出及清理情形,其他小型醫院及診所將感染性事業廢棄物運出院外時,也必須填寫遞送聯單,以利源頭管理。另外,位於廢棄物處理流程末端的代處理業者,依規定必須每月以網路申報營業量資料,透過產生源及處理廠申報資料交叉比對,可有效掌握感染性事業廢棄物處理流向。

針對坊間推估感染性事業廢棄物產量與環保署掌握申報資料的差異,環保署表示,推估資料受限於調查時空與範圍因素,無法反應實際廢棄物產生狀況。至於醫療機構所申報的感染性事業廢棄物數量資料,環保署及各級環保機關均不定期前往醫療機構實地查核,據瞭解大多數醫療院所均依規定申報,並未有重大違規或短、漏報情形。

根據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統計資料,全國列管應以網路申報廢棄物清理情形之中、大型醫院,於九十年度上網申報比率已超過八成,綜合代處理業者申報處理其他小型醫院及診所的營業量資料,九十年度有申報資料可查的感染性事業廢棄物數量,已達推估產量的九成,顯示大多數感染性醫療廢棄物都獲得妥善處理。

對於各界關切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居家隔離者生活廢棄物的處理方式,環保署表示應依衛生署要求,以下列方式處理:

(一)被隔離者口鼻分泌物或體液等接觸日常生活垃圾,請另作分類、以固定包裝材料或容器密封包裝,並建議於隔離期間暫勿外出倒垃圾,俟隔離期過後且未發病時,再將暫存之垃圾送交垃圾車清除。

(二)如所產生垃圾量較多,於家中無法貯存,必要時,當地衛生所可協助依感染性事業廢棄物處理方式,代為收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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