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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揚全國優良機車檢驗站,宣示改善機車排氣污染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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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9-2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環保署為表揚95年度服務優良的機車排氣檢驗站,特別於今天(9/20)舉辦表揚大會,由陳署長親自出席頒發獎牌給全國112家優良機車檢驗站。

環保署表示,有鑑於國內機車數量眾多,是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為使車主注重平日保養,以有效改善機車排氣污染問題,該署 自87年起實施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制度,建立民眾定期保養與檢驗的觀念。機車排氣定檢制度之實施,今年已邁入第10年,全國的機車定檢站已超過2千站,每年所檢驗的機車數由原先之1百多萬輛增加到7百多萬輛,不僅有效減少機車排氣污染的問題,甚至吸引許多國家派員來台觀摩。該署表示,對於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能有這樣的成果,首先要感謝各個檢驗站的鼎力相助,因此對於服務優良的機車檢驗站,該署特別予以表揚,也希望獲得表揚的機車檢驗站,今後能夠繼續提供高品質的服務,以協助做好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業務。

雖然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制度歷經10年的推動已有具體成果,除到檢率逐年提升,而不合格率逐年下降外,且統計歷年檢測資料亦可以看出,每年按時參加檢驗之機車,不論是不合格率或排氣濃度均較不按時檢驗的機車低。而為有效提昇到檢率及便利機車車主進行檢驗,環保署正規劃自97年起將檢驗期限由現行的發照月份及下1個月延長為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與機車行車執照換照時間配合,以便利機車車主一次於檢驗站完成行車執照換照與排氣檢驗,節省車主時間。

環保署表示,機車車主如未依規定辦理排氣定期檢驗,除將被處罰款2,000元外,交通監理單位並將禁止換發行車執照,而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行車執照有效期限屆滿,如未依規定換領而行駛者,將處罰900元至1,800元罰鍰,並扣繳牌照。因此該署呼籲所有機車車主,自新車出廠滿三年起即應每年按照行照發照月份辦理年度排氣定期檢驗,以共同為保護環境空氣品質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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