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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環保署打交道,e下就OK,十二項環保業務即將提供業者及民眾上網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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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 九十年一月二十七日 環保署提供  

行政院環保署為節民眾寶貴時間,省去來回奔波及停車之苦,即將開放包括「毒性化學物質運送聯單」、「有害事業廢棄物輸出入許可」等十二項業務(如附表),運用網路進行申辦,這是環保署自八十九年開放六項業務以網路申辦以來再度擴大服務層面,有興趣的民眾或事業機構團體,可透過環保署網站(http://www.epa.gov.tw)瞭解相關事項。環保署也在元月十六日對全國縣市環保機關承辦毒化物運送業務的承辦人員進行操作講習,提升其資訊作業職能,因應e世代的來臨。

環保署表示,由於資訊科技與網際網路的迅速發展,運用電子簽章方式進行網路申報,不但合乎電子化政府潮流,更可為申報者提供更大的便利與更多的選擇。此次開辦的項目如「毒性化學物質運送聯單」的申報等,因其業務屬於報備性質,未來利用網路進行申報的業者可即時透過網路查詢來瞭解核准與否等情況,十分便捷。但是為了避免形成尚未具備上網能力業者的負擔,造成所謂「資訊落差」的情形,環保署也強調,網路申辦目前並非強迫性質,乃是提供民眾傳統書面申辦業務以外另一選擇。

民眾如欲透過網路申辦環保業務,需先連至網路申報網站申請電子憑證,同時下載一式兩份合約書填寫用印後郵寄至環保署,在正式收到電子憑證後即可以進行各類網路業務申辦。相關操作手冊等資料,民眾可透過環保署網站(http://www.epa.gov.tw)下載取閱。

「環保業務網路申報作業」十二項新增服務項目

毒性化學物質運送聯單申請

有害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許可

毒化物不列管證明文件申請案

環境用藥不列管證明文件申請案

進口環境用藥原料用途證明書申請

石油焦同意進口申請

進口柴油引擎發電機組文件申報

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購置投資抵減申請

廢棄物處理許可申請

廢棄物清除許可申請

一般事業廢棄物再利用

有害事業廢棄物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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