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預計於本(97)年9月12日邀集環保團體、相關公會代表及政府部門,就所擬具之「不得從事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公告草案召開第3次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亦歡迎民眾踴躍參加表達看法,使該草案更貼切民意,公聽會的相關資訊可參考本署網站(http://www.epa.gpv.tw)。
環保署表示,本次草案係針對「於室內施工」及「於非娛樂營業場所及於各場所從事非營業行為,以擴音設備或音響設備從事歌唱」等2項行為進行管制,該草案前經2次公聽會,各界已提出眾多寶貴意見,該署已參酌彙整各界意見並進行修正,然為求慎重,特舉辦第3次公聽會。本次公聽會之草案版本,係考量住宅區、住商混合區、商業區與工業區之土地使用及民眾活動特性之不同,及一般民眾極需安寧之晚間、夜間及中午休憩時段,特針對不同管制區及時段進行公告管制。
環保署指出,本次公告草案,主要選定攸關民生之「室內施工」及「非營業卡拉OK使用」行為,當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時,才進行管制,亦即所管制之行為妨害周遭民眾居住生活環境安寧,經受妨害民眾向環保單位陳情時,環保單位才受理,況一般民眾若遭受左鄰右舍鄰居噪音干擾時,通常會顧及鄰居情誼,先口頭勸導要求減低噪音,若仍依然故我不改善時,才會向環保單位提出檢舉,民眾無須擔憂。未來本草案公告施行後,將邀集各縣市環保局針對稽查執行方式及技巧進行協調及溝通,以適切並彈性執法。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環保署表示,由於台灣地窄人稠,民眾大多毗鄰而居,於住家內從事卡拉OK娛樂或施工行為的同時,所產生之聲音,若無設置相關吸音及隔音設施或裝置,很容易干擾鄰近民眾生活環境安寧。環保署呼籲,於住家使用卡拉OK或進行室內施工之民眾若能裝置吸隔音設施或採用低噪音工法,即可避免歡唱或施工時產生干擾鄰屋安寧而遭受陳情抗議,並可創造更優質之生活環境,達到雙贏之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