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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一建築廢棄物再利用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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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九十年一月九日

環保署提供  

行政院環保署歷經多次現場試驗、開會研商,並在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委員會協助下,終於成功推動九二一震災拆除建築物資源回收工作,應用於中部災區中二高交流道路堤工程,使營建廢料再利用制度露出曙光,這項化腐朽為神奇的資源回收專案,不僅為國內公共工程永續發展奠定基礎,也為保護天然土石方資源向前邁進一大步。

九二一震災造成災區建築物大量毀損倒塌,拆除建築物數量預估超過一千萬立方公尺,相當於一百棟的台北市新光摩天大樓,其中磚瓦、混凝土塊、土石、鋼筋等將近百分之九十的廢料均可處理後再生利用,廢料經過初篩、細篩、磁選、風選、人工選別、碎解等程序,生產出乾淨的再生骨材與細料,作為道路路基、路堤、河海堤、回填方等替代料,洗選後更可作為混凝土骨材,取代被過度開發的天然土石方資源。

環保署鑒於國內天然資源有限、體認環境永續發展原則,在經費不足、各方不看好、工程單位不願意用的『三不』利空環境下,一方面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院進行研究,另一方面協調中部地區公共工程主辦單位執行現場試驗,歷經一年無數次溝通、協商、開會,最後終於在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臨門一腳協助下,敲開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二期工地及交通部國工局中二高工程大門,同意專案示範配合使用再生材料。

這次中二高烏日交流道路堤工程的再生料使用專案,可說是跨部會合作、中央與地方結合,在交通部國工局、經濟部加工出口區、內政部新生地開發局、台中縣政府、大里市公所、烏日鄉公所等單位共同努力下,去己見、存共識的災後重建最佳範例,六萬五千立方米的建築廢料再生處理後,不僅築出溝通兩地的道路,更為國內公共建設與環境保護兼籌並顧的願景譜出重要的里程碑。

針對九二一震災營建廢料資源回收工作,環保署將繼續推動台中縣大里市、太平市、霧峰鄉六十萬立方米再生應用於中港加工出口區二期填築工程;南投縣埔里鎮十萬立方米再生利用於眉溪堤防工程,另外配合九二一重建特別預算,投入近億元經費再生處理災區適合的營建廢料貯置場,期能提高土地利用價值、增加災民就業機會。屆時,九二一震災拆除的建築廢料再生處理模式不僅為國內營建剩餘土石方再利用制度建立灘頭堡,解決營建廢土長期無處可去、土石方資源處理場嚴重不足的難題,更將成為世界各國地震災後重建的重要指標。

九二一建築廢料再利用於中二高工程基本資料

貯置場:烏日夏田堤防(五張犛段)防迅道路北側

面積:約3.5公頃

再生利用地點:中二高烏日交流道路堤工程(距貯置場約五公里)

工期:九十年四月底前完工(需配合當地交通流量調整)

每日最大處理量:約一千立方米。

貯置場預定處理量:六萬五千立方米

貯置場未來規劃:二高後續計畫台中生活圈二號道路

廢棄物清理:大里鄉公所負責,運至后里焚化廠處理

再利用比例:至少百分之九十,其中粗骨材約百分之五十以上,細料約百分之四十以上。

合作分工:

行政院九二一重建推動委員會:編列經費支持再生利用

行政院環保署:控管協調全案執行

國工局:協調331標廠商榮工處改用再生骨材替代土石方

台中縣政府:負責再生處理後可燃垃圾焚化處理

大里市公所:清運再生處理後垃圾,不可燃垃圾或灰渣處理

烏日鄉公所:疏導解決地方問題

台灣營建研究院:再生利用技術研究

經費:再生處理65000立方米及衍生增加費用共為2028萬元(不含最終垃圾清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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