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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一日「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推動首日稽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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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0-0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今天是「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推動的第一天,各地方政府亦辦理宣導造勢活動,以宣示本項政策之推動決心。推動首日,環保署郝署長於台北市實地視察台灣大學活動中心、臺大醫院公館院區等第一批較具代表性列管對象的實施情形,張副署長亦同步於高雄縣市視察政策推動首日的執行情形,讓民眾了解環保署推動這項政策的決心。

「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第一批限制使用」政策從今天起開始實施,對象包含政府部門(包括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軍事機關)、國軍福利品供應站、公私立學校和公立醫療院所。根據統計,第一批限制使用對象共計約有七千七百三十九家,這些機關學校中,以服務員工、師生、病患為目的之福利社、合作社、餐廳或其他販賣攤位,依法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請民眾配合使用可重複清洗之餐具。

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包含杯(不含杯蓋及盛裝飲料紙杯之封膜、杯座)、碗(不含碗蓋)、盤、碟、餐盒及餐盒內盛裝食物之塑膠內盤等。但不包括裝填食物後,以商品形式封膜包裝,並陳列於貨架供選購者。限制使用塑膠類免洗餐具政策之推動目的,是希望減少塑膠類免洗餐具之使用量與廢棄量,並鼓勵業者改用可重複清洗之餐具,配合清洗消毒設備,以保障消費者之食品安全衛生。

今日為塑膠類免洗餐具第一批限制使用政策實施的第一天,郝署長於台北市實地視察台灣大學活動中心、臺大醫院公館院區等單位的實施情形,視察結果配合情形良好,未發現違規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的行為;而各縣市政府於實施首日共視察二百三十家第一批限制使用對象,其中僅一家發現違規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並已勸導改善,未來將列為優先稽查對象。

環保署表示,由於這項政策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推動初期的第一個星期將為勸導期,違反者先予以勸導,將動員各級環保人員到主要的管制對象場所內進行勸導;十月八日起將嚴格執行,違反規定者將處罰新台幣六萬至三十萬元。環保署呼籲,請第一批限制使用對象遵守此項政策,若民眾於上述場所發現違反規定者,亦可向當地環保局檢舉,共同配合塑膠類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為台灣之環境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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