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竹山鎮公所50歲清潔隊員何先生,在清潔隊擔任外圍清掃工作,其職務為維護竹山公園之環境,何員於95年1月17日下午16時10分下班返家途中,駕駛自小客貨車往中和派出所方向行駛,在竹山鎮中和里前山路2段222巷71號前自行撞上路樹受傷,由家屬送往竹山秀傳醫院急救開刀,延至95年1月21日上午9時30分死亡。
何員意外身亡不僅是環保工作團隊之損失,其身後尚有76歲母親、妻子以及2位兒子,家庭遭逢變故頓失生活及經濟支柱,更是家人無可彌補的傷痛。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派環境督察總隊林專門委員志鴻,於本(95)年5月15日,在南投縣政府環保局人員陪同下,前往竹山鎮慰問何員之家屬,林專門委員代表張國龍署長致送濟助金50萬元,並轉達環保署關懷之意。
環保署自88年度起特別籌措財源成立「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對清潔人員因公死亡遺族發給濟助金,以彰顯政府照顧濟助之德政。今年行政院審議通過勞委會之「全國職場222減災方案」已將清潔隊員死亡事故納入該方案,林專門委員特別籲請各環保局應積極配合,並督促所轄鄉鎮市公所對清潔人員加強宣導交通安全及勞安教育,希望基層清潔人員工作中多注意周遭環境狀況及自身安全,尤其是清晨或深夜的上下班路途中,更需小心謹慎,以避免再次發生不幸而造成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