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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強制分類實施第二個月,廚餘回收率較去年提昇17.6倍,顯示民眾配合分類已具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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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3-1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第一階段垃圾強制分類,今年一月起正式在台北市等十個縣市實施,根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統計,經過二個月的推動,十個縣市平均廚餘回收率為6.69﹪,較93年月平均0.38﹪提昇17.6倍,垃圾清運量193,774公噸較93年月平均207,045公噸減量達13,272公噸,平均減量率達6.41﹪;資源回收率25.35﹪較93年月平均22.48﹪增加2.87﹪;顯示在民眾配合垃圾強制分類後,已大幅提昇廚餘及資源的回收量。

為瞭解廚餘回收後續再利用現況,環保署副署長蔡丁貴於今日南下雲林,在環保局長顏嘉賢陪同下,參訪台塑麥寮堆肥廠及東勢有機資源回收廠,了解有關廚餘堆肥處理流程。環保署副署長蔡丁貴指出,廚餘回收是當前重要的環保政策,不僅能為垃圾達到減量效益,也符合「京都議定書」溫室氣體減量的精神。環保署正積極推動廚餘回收再利用工作,目前全國已有25縣市267鄉、鎮、市共同執行,他指出,全國廚餘回收量已達每日1,100噸公噸,預計至96年,廚餘回收量將可達每日1,600公噸,每年可創造24億元的經濟效益。

環保署表示,廚餘回收後可製成有機肥,又可以減少垃圾量,是最佳的環保工作,目前台塑麥寮堆肥場處理量30 公噸/天,主要處理麥寮鄉、台西鄉及麥寮廠區之廚餘,雲林東勢廠目前廠房興建施工中,預定於本(94)年5月底完工,6月試運轉1個月,7月正式完工進料,預計處理容量為240公噸/12小時。

蔡丁貴強調,要做好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廚餘回收是極重要的一環,不僅需要民眾的配合,也需要暢通的後端處理管道,讓資源永續再利用。希望民眾能從源頭減量做起,響應「綠色飲食」的觀念,也就是在家裡「吃多少、煮多少」,上餐廳「吃多少、點多少」,不僅可以讓我們的生活更環保,也可以讓我們的身體更環保。

環保署指出,垃圾強制分類計畫第一階段自94年1月1日起於基隆市、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台中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等七個直(省)轄市及宜蘭縣、台中縣、高雄縣等十個縣市實施。實施後第二個月與93年平均比較分析,十個縣市中垃圾清運減量,前三名依序為台北市3,252公噸、台中縣2,456公噸及高雄縣2,188公噸。至資源回收率,前三名依序以台北市31.39﹪、台中市29.40﹪及新竹市25.27﹪。而廚餘回收率則以台中市13.00﹪、宜蘭縣10.91﹪及台南市8.34﹪績效最為顯著。

環保署表示,94年4月1日起垃圾強制分類,宣導期過後違反者將處以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環保署強調,處罰不是主要目的,而是希望透過宣導及稽查方式促使民眾養成資源回收的好習慣,從源頭減量,達到資源循環再利用的優質生活。民眾如有資源回收相關問題,可撥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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