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揭曉99年度地方環保機關績效考核結果,綜合考評空氣品質、水資源潔淨等19項評比指標均表現優異,臺北市、基隆市、前臺北縣、桃園縣、前臺中縣、彰化縣、前臺南縣、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嘉義縣、花蓮縣等12縣市環保局,獲評優等。
環保署表示,獲獎的12縣市除了整體表現配合環保署政策落實外,並能依據各自地方特色,提出創新作為,例如:
臺北市結合花博活動,推出節能減碳運動計畫,引進油電混合動力低地板公車,推行綠色運輸,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率居全國之冠,對河川污染防治貢獻卓著,打造優美水岸環境。
基隆市積極推動田寮河截流整治工程,使工程品質如質,且垃圾強制分類、含汞產品管制稽查、過度包裝宣導,成效卓著。
前臺北縣完成全國最多16處現地處理設施,並以人工濕地生態廊道營造出乾淨、親水、生態的淡水河,積極辦理含汞產品管制稽查工作以及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政策,成效卓著。
桃園縣為工業大縣,事業廢棄物列管家數全國最多,各項目標皆能達成,值得嘉獎,另中油桃煉廠專案管制之導入3D掃瞄式光學雷達及圍封檢測,有效掌握高風險之污染源。
宜蘭縣全面推動大眾運輸「無縫隙公車接駁轉運系統」,預期減少293萬自小客車次,制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透過法制推動清淨家園為該縣創舉,打擊髒亂,事半功倍。
環保署指出,去(99)年度的評比係依據平時督導考核紀錄、執行情形統計及實地查證;各縣市環保局依其環境負荷及特性條件,在規定考核項目加減權重範圍內,彈性調整各項權重,縮短縣市條件差異,並使考核達公平及競爭性,而各地方民眾對環境保護業務執行績效亦給予正面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