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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空聯合稽查污染源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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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6-0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 ]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自本年2月至5月每月商請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支援1架空中巡查直昇機,執行陸空聯合稽查固定污染源作業計畫,並會同台南縣、高雄縣、高雄市及屏東縣等環保局共同執行陸空聯合稽查,藉由空中觀測污染源立即通報地面稽查人員前往稽查方式,以遏止污染源事件之擴大,稽查對象除煙囪排放黑白煙、露天燃燒或廠房逸散所造成空氣污染行為外,並期能查獲埋暗管偷排廢水及非法棄置廢棄物的不法業者。此期間共執行4次聯合稽查,發現15處污染源,告發5家業者,其中3件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1件水污染防治法,1件廢棄物清理法,其餘未告發者皆飭請業者加強改善,並將不定期加強稽查。

環保署表示,陸空聯合稽查目的主要係以空中巡查方式彌補地面稽查死角,並迅速至污染源現場,採取妥適管制措施,避免發生重大污染事件。陸地稽查範圍以高高屏空品區範圍為主,並視需要擴大至台南縣市地區。至於港區及海域油污之稽查,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亦就近督導高雄市政府海洋局每月辦理一次海域空中稽查,稽查範圍以高雄市港區及鄰近海域為主,並視情況擴大至屏東及台南港區、海域,除4月份於東港溪出海口附近發現有輕微柴油污染情事外,迄今尚未發現重大油污事件。

環保署強調,民眾要求生活環境品質愈來愈高,陸空聯合稽查將持續進行,並呼籲事業單位加強各項污染防治設施之操作及維護,以防患污染事件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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