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負全臺一般廢棄物處理重擔的24座大型垃圾焚化廠,平均營運期已達20年。面對外界質疑設備老化及效能降低等問題,環保署宣告,透過良好操作及定期維護,要將設備妥善率維持在97%,讓焚化爐沒有營運年限問題,並且在113年以前將17座陸續完成或投入整理改善,並提早符合未來最新污染防治法規標準,發揮老將的價值。
目前全臺24座大型垃圾焚化廠,平均營運期已達20年,且由於垃圾成分改變造成熱值提高,環保署將總處理量下修約為680萬噸,不免讓外界質疑是否有設備老化及效能降低等問題。環保署已有焚化爐升級整備計畫,113年以前將有17座陸續完成或投入整理改善,這些焚化爐老將不但處理能力不變,更能提早符合未來最新污染防治法規標準。
環保署解釋,原本設計處理能力的估算即為「總處理量×熱值」,過去全臺大型焚化爐所設計的處理量為2047仟卡/公斤,由於回收減塑政策有成,目前廢棄物的性質改變,熱值提升為2300至2500仟卡/公斤,因此將焚化量從原設計的1噸下修約0.89噸,但處理效能仍維持不變。環保署有信心,在本土廠商良好操作及定期維護下,以設備妥善率97%為目標,焚化爐並沒有營運年限問題,仍可持續高效運轉。
面對外界關注廚餘進入焚化爐處理排擠廢棄物處理,因此提出積極處理廚餘的倡議,推動多元處理技術,如廚餘與禽畜糞共消化;另環保署澄清,「1噸廚餘並不等於1噸垃圾」,家戶送交垃圾車的廚餘原始含水量約高達85%至90%,經垃圾車壓縮、再經在焚化爐貯坑兩週分解腐質的過程而脫水至40至50%,最終重量僅存35%。處理後的廚餘熱值約為750仟卡/公斤,因此進場前的1公噸廚餘,最終約是僅抵換了0.1噸垃圾。
全臺焚化爐以機械式爐床為主,焚化熱能將高壓蒸氣帶動渦輪旋轉,產生電能並售予電力公司,達到資源回收目的。環保署表示,目前採用的「混燒」處理方式具有較高操作彈性,因操作維護技術精進與設備整修等改善措施,108年全臺焚化爐不僅妥善處理國內廢棄物約650萬噸,運轉總發電量34.59億度,平均每燒一噸垃圾產生530度電,發電量及效率均達到歷史新高。
從焚化前端進料品質及後端灰渣管理,環保署皆規劃了變革,目標是「持續推動機械分選轉廢為能,讓廢棄物朝均質及燃料化邁進」同時達到提升底渣品質及減量之效果。此外,環保署也在「提升能源發電效率、提升空污防制效能、更新自動監控設施」等面向,積極引進國際技術及提供經費補助,協助地方政府辦理整改工程,打造焚化廠全新內涵。
環保署表示,希望各縣市應該積極完成自主處理設施,焚化廠肩負著妥善處理國內一般廢棄物使命多年,但老驥伏櫪,欲創造新使命,除確保家戶垃圾不流落街頭,營運仍力求最新管理、創新技術及更佳績效,未來更將致力於維持焚化廠原設計效能,在效能不變的條件下,同時以更嚴格的污染防制標準自我要求。期許焚化廠推動升級整備工程後可提升焚化廠設備妥善率、增加處理量能,同時朝向高效發電、污染減量、節能減碳及環境綠美化的目標,持續向新里程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