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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流域水源區拆除養豬戶追蹤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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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96-09-2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

環保署為解決養豬廢水長期污染水源區飲用水水源問題,擇定五大流域中、上游地區(高屏溪、曾文溪、頭前溪、淡水河、大甲溪)為執行範圍,於89年底執行五大流域水源區養豬戶拆除補償工作, 6年來環保單位查核工作未放鬆,水源保護區內4千多家拆除戶尚無發現復養情形,有效保障水源水質之潔淨。

環保署表示,為落實水源保護區養豬拆除戶查核工作,環保單位已採行電腦建檔列管,透過GPS定位、現場拍照存證、查核結果登錄等方式執行,完整建立查核資料,以防遺漏,經由該署及縣市環保局全面而持續的查核,至96年8月底止計查核 35,883次,有效防止已拆除養豬戶復養並減少水源污染。目前養豬拆除戶之土地利用情形,全拆戶部分主要為種植作物(種稻、苗圃、果園)、空地等,半拆戶部分主要為倉庫用途等使用。

環保署表示,五大流域拆除補償範圍為高屏溪大樹攔河堰、曾文溪備用淨水場、頭前溪湳雅取水口、淡水河支流基隆河六堵取水口及大漢溪鳶山堰、大甲溪石岡壩以上集水區之養豬戶。其中高屏溪居首佔總拆除養豬戶83.4%,多集中在高雄縣美濃鎮及屏東縣高樹鄉,檢視高屏溪水質改善成效依據大樹攔河堰測站氨氮測值顯示,已由89年的0.6毫克/公升降至今(96)年的0.2毫克/公升左右,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保障大高雄地區民眾飲用水水源品質。

環保署呼籲,上述五大流域水源保護區已列為稽查重點,將持續訪查已拆除養豬戶,防止重新畜養等不法行為發生,以維護水源水質之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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