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督促落實環評承諾 辦理說明會加強稽查訓練

:::
其他
96-05-2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

為使開發業者能充分了解並確實遵守環境影響評估法之規定,環保署於本(96)年度將針對該署列管環評案件開發業者,於全國分區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監督宣導說明會;此外,為鼓勵監督稽查人員自我提升,該署也將依實務需求規劃主題辦理環評監督實務研習。

環保署表示,我國環境影響評估法令,除訂有嚴謹的審查制度外,對於各開發案件經通過審查後的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及其審查結論執行情形,亦訂有監督與追蹤之機制;該署積極執行環評監督業務,於95年度針對已經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的列管開發案件,共執行204件次的環境影響評估個案監督,對於督促開發單落實執行環評承諾具有相當成效。而為提醒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加強執行環境影響評估所規範的追蹤職責,該署也主動於本年3月29日邀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召開環境影響評估追蹤及監督業務座談會,希望透過說明及意見交流,強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追蹤工作上的參與程度。

而依據該署監督稽查發現,少部分開發單位在通過審查後,因其業務負責人員之更替或相關人員不諳法令或輕忽違反法令規定的嚴重性,致有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的情形發生。由於罰則高達新台幣30萬元至150萬元,並得按日連續處罰,為避免該類違規情形發生,並使其確實了解相關規定,該署今年將針對環境影響評估案件之開發單位,規劃於全國北、中、南、東共4區分別舉辦宣導說明會。該課程規劃著重在開發業者實務上的需求,除說明環評審查通過後應落實環評承諾的必要性及執行時應注意之事項外,也會提醒開發單位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之嚴重性,同時並藉由該宣導說明會之機會,向開發業者宣示該署落實環境影響評估精神之決心。

環評監督是落實環境影響評估制度重要的一環,環保署除積極執行環評監督業務之外,對於提升中央與地方各級環評監督人員素質亦相當重視,故規劃辦理一系列環評實務研習,讓稽查人員增加各領域之專業知能,以利於執行監督稽查時,能精確掌握各開發案環評內容,有效督導開發單位依環評書件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

環保署指出,該署曾於94年以「開發案裸露面積、土石方量判斷原則及水土保持概述」為主題,95年以「綠建築概念及案例介紹」及「開發場址文化資產調查」為主題分別辦理過實務研習課程,參與人員均表示獲益匪淺,該署將於今年持續規劃辦理相關研習課程,以提升監督人員之專業智能。

環保署表示,環保單位不應僅止於告發處罰,為因應時代的變遷,公務人員除依法行政外,更應具備為民服務及自我提升的積極精神,且應具有重視法令宣導、專業協助的觀念,避免讓業者有不教而殺的誤解,而以最積極的工作態度持續推動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及落實環境影響評估監督工作,以保障合法業者,實現環境正義,並使我國的環境更朝永續發展邁進。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