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環保署修正發布「新購或改裝油氣雙燃料車補助辦法」提昇環保效益

:::
大氣空氣
98-05-2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環保署於98年5月20日修正發布「新購或改裝油氣雙燃料車補助辦法」,新購或改裝油氣雙燃料車補助,仍維持每輛2萬5,000元加氣券,計程車得申請現金折抵改裝費。另實施油氣雙燃料車車型排氣認證制度,納入補助辦法加以規範,以確保符合排氣標準。並自98年7月1日起,取得油氣雙燃料車車型排氣認證合格證明的車輛,才享有新購或改裝補助。

環保署指出,本次「新購或改裝油氣雙燃料車補助辦法」修正,對於補助對象、金額、方式及期間等均未改變。而納入排氣認證制度,要求改裝廠應針對改裝車輛進行污染排放的調校,係為確定改裝油氣雙燃料車所排放的空氣污染物皆能符合當期新車排放標準,使所補助的油氣雙燃料車具備正面的環保效益,該補助辦法已明定自98年7月1日起未取得車型排氣認證的車輛改裝,即無法享有補助。目前改裝業者正積極辦理排氣認證申請事宜中,已有數款車型排氣測試合格。環保署表示,取得補助資格的車型,均會公布於網站(http://mobile.epa.gov.tw/Lpg_9.asp),供民眾查詢。

環保署呼籲車主,政府推動油氣雙燃料車的政策並未改變,且更重視環保效益和車主的權益,請有意願新購或改裝的車主,放心投入使用油氣雙燃料車的行列。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