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元宵燈會早已成為全國性歡慶年節的活動,各式各樣應景活潑的小提燈更深受小朋友喜愛,環保署特別呼籲,請民眾於使用乾電池時,把握「電池回收3部曲」-「購買電池認標示」、「剩餘電力要利用」、「使用完畢需回收」的原則,妥善回收乾電池。
該署指出,因電池含有害物質、體積小,提燈內不論是使用錳鋅及鹼錳乾電池或鈕釦型電池,民眾都應該慎選有回收標誌的乾電池,其中筒型錳鋅及鹼性電池於產品包裝明顯處標示「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的字樣產品。
元宵燈節過後,許多提燈內乾電池的電力並未耗盡,環保署特別提醒,可將乾電池取下裝配到其他適合的電子產品,如鬧鐘、收音機、遙控器等低耗電的電子產品上使用,善加利用能源。
另該署提醒,各地燈會主辦單位於元宵燈節期間,應於活動會場設置廢乾電池回收設施,以提供民眾丟棄提燈所產生的廢棄乾電池;此外,為便利民眾回收廢乾電池,亦可收集後送到住家附近的超市、量販店、連鎖超商、連鎖藥妝店、無線通訊器材行、攝影器材行等約2萬餘回收點進行回收,或是送交當地清潔隊資源回收車,歡慶元宵同時又能愛護地球。
民眾如有進一步乾電池相關資訊要求,可撥打免付費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您幫我清一清)或至環保署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材質專區/廢乾電池類)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