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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回應媒體報導「高屏地區細懸浮微粒值天天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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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1-01-1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關於媒體報導高屏地區本年1月至今,細懸浮微粒(PM2.5)都超過標準,環保署說,該報導是直接引用該署空氣品質監測站自動連續監測數值,並以我國預告中的PM2.5空氣品質標準值作為比較基準,而產生幾乎天天超過標準的結果。環保署重申,這樣的比較並不正確,因為預告的標準值係採用與美國相同的標準值,其對應的檢驗方法是手動檢測標準方法。因此不能用我國自動監測所得的結果數值,直接來跟預告的標準值進行比較。

環保署近一年來委託學者使用手動標準檢測方法進行比較研究,發現手動標準方法檢測值,約為自動連續監測值的68%,如果以此比對結果校正,101年1月1日至18日,高屏地區各監測站日平均值約有54%超過35µg/m3,雖然仍有相當改善空間,但並非如媒體報導幾乎每天都超過,環保署特予回應說明。

高屏地區冬季時細懸浮微粒濃度較高,主要是因為冬季時東北季風盛行,高屏地區位於東亞區域下風處,由中國大陸、韓國及台灣本地污染源排放之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均會在大氣中進行化學反應形成細懸浮微粒,於高屏地區累積成高濃度,在夏季時,高屏地區則相對顯現空氣品質較佳之情形。環保署進一步說明,由於夜間大氣混合層高度降低,擴散不易,是凌晨會有高濃度出現的原因,環保署也呼籲民眾盡量在該些時段,減少外出。

環保署表示,該署對於細懸浮微粒影響健康情形相當重視,已於100年12月14日預告細懸浮微粒空氣品質標準草案,依據國內健康影響研究結果,以健康影響為優先考量,並比照目前國際間已納入法規標準最嚴格之美國和日本標準,將細懸浮微粒24小時值訂為35µg/m3、年平均值訂為15µg/m3,近期將邀集經濟部、交通部、及農委會等相關部會及直轄市與縣市環保機關召開研商會,預定於本(101)年6月底前發布實施。

環保署表示,由於細懸浮微粒大部分是氣狀污染排放後在大氣中進行化學反應形成之衍生物,來源及反應機制均相當複雜,管制工作推動不易,成效非一蹴可及。配合細懸浮微粒空氣品質標準訂定,環保署已陸續加嚴車用油品硫含量標準、石化業揮發性有機物管制標準、汽油車及柴油車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近期將會開始加嚴電力業、鋼鐵業等大型固定污染源排放標準、擴大清查納管固定污染源並加強農業廢棄物管理;再加嚴機車排放標準;積極推動電池交換營運系統,促進電動車發展等。另外,也會積極與各部會協調合作,強化現有節能減碳工作,亦可同時同步降低細懸浮微粒的形成;由各面向共同推動空氣污染減量工作,並依據過去推動管制工作成效推估,相信可以進一步改善空氣中細懸浮微粒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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