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旅宿業、醫院及大學多位於都市人口密集處,其所使用燃油鍋爐於燃燒過程所產生之空氣污染物,容易造成區域空氣品質不良及民眾觀感不佳之情形,為積極改善空氣品質,降低紅色警戒日數,環保署規劃提供經費,鼓勵國內旅宿業、醫院及大學等3類場所,將燃油鍋爐改用低污染性氣體燃料或電能之加熱設備,爰預告訂定「汰換旅宿業、醫院及大學燃油鍋爐補助辦法」,藉以改善燃油鍋爐所造成之空氣污染情形。
環保署表示,本次補助對象以旅宿業、醫院及大學場所內所使用之燃油鍋爐改用天然氣或電能加熱設備為主,每案補助金額至多新臺幣50萬元;另規劃於2年內研訂行政管制措施(如:加嚴硫氧化物排放標準、公告使用含硫量超過10ppm之液體燃料屬易致空氣污染物質等),預期藉由行政管制及經濟誘因等兩項法規,藉以加速降低區域性空氣污染達紅色警戒日數,預期應可減緩空氣污染物排放對區域空氣品質之影響。本次預告訂定之草案內容請參閱環保署環保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a0-moenrintra.epa.gov.tw/epa-news-repository-web/),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歡迎於本草案公布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Email:chho@e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