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經環署協商 麥寮電廠同意改善排煙脫硫廢水

:::
水質保護
96-11-1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

有關麥寮電廠排煙脫硫廢水造成鄰近海域水質變化,環署15日主動緊急與該電廠協商,麥寮電廠允諾未來將確實依照環評承諾,妥善處理排煙脫硫廢水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排放,以善盡企業環保責任。

麥寮電廠目前採用之排煙脫硫技術,係利用海水鹼度,以吸收去除廢氣中的二氧化硫。排煙脫硫後的廢水pH值呈酸性,之後再與大量的冷卻水稀釋混合,排放至麥寮外海。由海域監測資料顯示,近年來麥寮附近海域酸鹼pH下降,推斷與麥寮電廠排煙脫硫廢水有關。因此環保署主動邀請麥寮電廠協商改善方式。

環保署指出,雖然麥寮電廠目前領有雲林縣政府核發的合法稀釋許可,但排煙脫硫廢水藉由與冷卻水稀釋混合的行為,已造成海域水質受到影響,為此該署今日主動緊急與該電廠開會討論,要求該電廠進一步處理排煙脫硫廢水。經雙方協商後,麥寮電廠同意將排煙脫硫廢水,處理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再與冷卻水混合排放,而非目前須靠與冷卻水稀釋混合後排放,以確保排放海域之水質及生態安全。

至於改善完成之期限,環保署指出,至遲應於該電廠98年許可證屆期前完成,該電廠則表示將儘快完成改善。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