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秘書長、各位首長及各位同仁,大家好!
自從昨天院長宣布更換環保署長,媒體朋友就一直追問我為何被撤換(撤換是媒體愛用的誇張用詞)?媒體報導有很多的揣測,包括,發言不當,說政務官是臨時工,讓總統不高興,日月光污染案沒有處理好,跟環保團體溝通不良等等。其實這些都不是真正的撤換原因,我想在今天院會這個時間的離職致詞是最好的機會,讓我把事情說清楚。
昨天回答記者,為什麼被換下來,以及為什麼沒有問院長換我的理由等問題的時候,我說,作政務官是一種榮譽,以及貢獻國家社會的最好機會。要不然也不會有很多人,像在座的張善政,願意放棄千萬高薪,來作政務委員,忍謗負重,犧牲奉獻。所以,政務官的職務,長官器重找你作,就要鞠躬盡瘁,不找你作,也要謝天謝地;長官為了政府的形像,或者為了國家政務推動的整體性或 者階段性的需要,而更換政務官,是不須要把理由講白的。只要體認這種政務官類似臨時工的性質,在職的時候盡心盡力去做,離職的時候,也就沒有遺憾。
而我,在署長這個位置五年九個月,已經是任期最長的環保署長了。感謝長官的器重,給我這麼好這麼久的貢獻機會。我自信在職的每一天都作到了盡心盡力,所以今天長官告知, 要安排離職,的確可以沒有遺憾地離開環保署長的職務。
對於媒體的報導,我也必須澄清,並且再度提出我對當前社會的憂心,也呼籲我們一定要想辦法來矯正社會上的這個病態,它就是,很多的媒體不斷的為了新聞性為了銷路,編造故事,誇張影射;一些政黨為了執政,不斷的說謊抹黑,顛倒事實的病態現象,更可怕的是這些媒體與政黨結合後,對社會風氣與價值觀極為負面的效果。
以日月光污染案為例,當我發新聞稿,讚揚高雄市政府取諦日月光污染的作為,而且要求市政府抓到一次偷排就要勒令停工,並且追討過去的不法利得,來展現魄力,作為全國的典範的時候,也在行政院院會及立法院發言,提醒陳菊市長,要謹慎檢視下令停工的證據是否堅強,因為我在前一天晚上發現,高雄市環保局指控日月光的那些暗管及偷排,有事先用公函告知市政府,暗管及偷排可能是個錯誤的指控。高雄市政府查明後,正式公文中就沒有再用暗管及偷排作為停工的理由,這說明我的提醒是正確的。
但是,在我提醒陳菊的當天下午,近十位反對黨的立委,召開聯合記者會,讓媒體報導環保署長沈世宏是為日月光護航,像個經濟部長;三立電視的節目中,名嘴們拿著市政府同意日月光污水海洋排放證明不是暗管跟偷排的公文,大聲唸出來後,就開始齊聲譴責沈世宏為日月光護航,民視的頭家來開講也跟進這些譴責。這些抹黑操作的結果,延續到昨天,成為媒體報導我是因為日月光事件發言不當而下台的素材。事實上江院長完全掌握我對日月光案處理的這些細節,怎麼可能因此事更換我。這些媒體的說法只是為高雄市政府描繪陳菊打擊污染的完美英勇形像,不能承認犯了誤栽日月光暗管及偷排的錯誤,必須繼續在媒體編造故事,用沈世宏因日月光案下台的抹黑方式,來繼續圓謊。
昨天有位名嘴,在電視台繪聲繪影描述我昨天在環保署主持會議過程的細節,用我在主席台上不同時段的動作及表情,證明沈世宏一定是昨天才知道被撤換,來抹黑江院長,十分可笑,其實院長是這星期的星期一下午就已經讓我知道了。
另外,環評法賦予環保署的否決權,讓環保署落入環保團體的對立面,並非環保署與環保團體溝通不良。事實上,我上任以來推動由爭議各方推薦專家參與重大爭議事件的專家會議,讓有公信力的事實與科學的真實經由專家會議來呈現,已經是環保團體及開發單位非常願意運用的機制,這也是環保署面對一些團體刻意誤導事實的時候,敢於大聲更正澄清所倚靠的機制。澄清事實經常被說成與環保團體溝通不良,是另外一種抹黑方式。我上任以來已經發了454則澄清新聞稿。我希望未來各部會在解決重大政策爭議的時候,都願意採用這樣的機制,來避免理盲濫情的決策,以及作成決策被誤解卻無法澄清的冏境。
例如,核四公投既然把要不要做的權利交給每位公民投票來決定,就要再給民眾一個能信任的平台,獲得正確知識,再來投票。我建議核四公投依照立法院政黨協商的共識,由各政黨分別推薦專家,來共同確認核四是不是安全,讓正確的事實有了公信力,民眾知道後,再來投票。舉辦這種專家會議,才是縱然輸了公投,卻建立了制度的作法。否則各方都只用嚇唬民眾的方式,來擁核及反核,不講事實及科學證據的可信度,不如不辦公投,政府就依照獲得經濟學諾貝爾獎得主的行為科學心理學家Dr. Kaneman,前一陣子訪台時的建議去做就是了。他說,非常專業的事,不適合辦公投,政府搞清楚了就去作,由執政黨自負政治責任。
最後,感謝長官們一向給我的厚愛,及在座各位部會與地方首長及同仁們給我的諸多協助及指導,並祝福大家政躬康泰,國運昌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