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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廢資訊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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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02-08-1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為維持資源回收基金穩定運作及因應責任業者範圍之修正,環保署預告修正應回收廢棄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調整廢印表機補貼費率及新增廢平板電腦補貼費率,並預定於103年3月1日起生效,以核撥合理的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環保署表示,該補貼費率修正草案資料,詳載於該署資源回收網站(網址:http://recycle.epa.gov.tw),歡迎各界提供修正意見或建議。

環保署表示,本次補貼費率修正草案,係通盤檢討廢資訊物品類之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成本、再生料市場價值、稽核認證作業成本及基金財務狀況等因素,調整廢印表機項目補貼費率;另配合責任業者範圍公告之修正,將廢監視器名稱改為廢顯示器,並新增廢平板電腦項目,訂定補貼費率以因應未來大量廢棄平板電腦之回收處理需求。此外,將廢電風扇及廢鍵盤之補貼費率整併於本公告中,俾利業者查詢。

環保署強調,為廣徵各界意見,後續將依法制程序辦理公聽會等作業,對於該草案內容有任何建言者,可於草案預告期間或公聽會時提出修正意見或建議,俾使草案內容更加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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